各镇、街道党委,市级机关各部门、市直属各单位党委(党组)、支部: 市委决定: 徐霞梅同志任中共海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海宁市监察委员会驻海宁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免去其中共海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海宁市监察委员会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副组长职务; 李林其同志任中共海宁市委巡察组副组长,免去其中共海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海宁市监察委员会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副组长职务; 何畏同志任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政治处主任,免去其中共海宁市委巡察组副组长职务; 许华标同志任中共海宁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书记,免去其中共斜桥镇委员会委员职务; 骆俊杰同志任中共海宁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书记; 马振国同志任中共马桥街道委员会委员; 免去张少清同志的中共海宁市委政法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濮德明同志的中共海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海宁市监察委员会驻海宁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职务; 免去陈丽华同志的中共海宁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姚伟同志的中共海宁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朱根明同志的中共海宁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徐文忠同志的中共海宁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潘玛黎同志的中共盐官镇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李剑波同志的中共袁花镇委员会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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