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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4003023/2022-78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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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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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海审结果公告〔2022〕0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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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2-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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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海宁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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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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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裁分类: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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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审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海宁市审计局于2022年5月11日至5月18日,对海宁市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市应急管理局是负责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内设6个职能科室,下属纳入预算管理事业单位3家。局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财务均由局统一核算管理。
2021年初基本支出结转1.17万元,年初核定收支预算1355.12万元,调整预算为1468.42万元,当年实际收入1462.32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9.6%),实际支出1462.32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9.6%),当年收支结余为0,年末滚存结余1.17万元。
2021年初专项结余0.76万元,年初核定收支预算692.3万元,调整预算为685.72万元,当年实际收入616.19万元(为年度预算的89.9%),实际支出616.04万元(为年度预算的89.8%),当年收支结余0.1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0.91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市应急管理局及下属单位预算编制和执行总体较为规范,大部分支出基本能遵照实际安排预算并规范执行,但审计也发现,在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管理方面还存在不规范的地方,需加以改进和完善。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专项经费中列支微信公众号运维费用3.20万元。2021年4月微信公众号运维费用3.20万元列支于“宣传教育经费”专项,但该专项预算编制内容未包括上述费用。
三、审计处理意见及建议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海宁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提出规范费用列支渠道的审计建议。
四、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专项经费中列支微信公众号运维费用3.20万元”问题的整改。审计指出后,2022年市应急管理局已严格按照预算编制使用资金,将公众号运行维护经费纳入经常性经费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