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妇幼保健院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医保局相关规定落实医保政策,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规范收费,把医保工作做实作细。一是确保政策落实有效。自《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后,医院严格掌握医保基金使用规范,遵循合法、安全、公开、便民的原则,截至目前无不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现象,及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三假”情况。二是督查整改实行到位。医院修订5项医保物价相关规章制度,并设立科室物价管理员,对科室物价收费进行自查和定期交叉督查,对不规范收费情况由科室核查整改后将整改措施和效果评价报医保科备案。同时配合市医保局对医院的医保物价进行自查自纠。今年共整改31条收费不规范情况。三是规范DRGs点数付费。根据《医疗机构 DRGs 点数付费改革绩效评价表》分别从组织管理和制度建设、病案质量与目录管理、病案质量与目录管理等9个方面对全院管理能力进行自评,规范医疗服务,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实现医保基金合理使用。四是培训学习提升意识。针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开展专题讲座、科室自主学习、大屏幕播放相关视频等多形式的宣传培训学习活动,提高医务人员及患者的医保法律意识,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海宁市妇幼保健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