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海宁市加强行政办事员(政务服务综合窗口 办事员)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海宁市加强行政办事员(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办事员)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十六届市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4日
办事员)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行政服务中心在数字化改革和整体智治现代政府建设中的重要基础作用,打造与数字化改革相适应的人才队伍,根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20〕73号)中关于加强人员队伍建设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加强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各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人员队伍建设,推进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工作人员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统一配备,加快行政办事员(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办事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为提升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为适应“全域通办”改革要求,因地制宜优化窗口人员配置,加快推进行政办事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进程。到2022年底,市行政服务中心通过购买服务方式配备高质量综合窗口人员队伍,人社等分中心参照市中心配备,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窗人员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统一配备,实行人员岗位锁定管理,结合《行政办事员(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办事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要求,实现全市综窗人员持证上岗率超70%,配套建立“差异化”收入分配机制。到2023年底,实现综窗人员全员持证上岗,建立健全全市一体化、智慧化综窗人员培训、考核、管理机制,全面实现行政办事员在市域内的统一管理。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基层行政办事员岗位锁定管理。根据“减窗口、减人员、提效能”要求,对全市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从事前台综合受理及配套服务的工作人员(包括从事咨询、导办、掌办、网办、收件、出件等岗位的工作人员)进行全面梳理评估,测算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岗位所需人员数量,在各镇(街道)现有编外人员控制数内明确控制数额并实行锁定管理、人员单列。各镇(街道)要按照公开、公平、择优原则配备相应数量人员,按此方式管理人员统称为行政办事员(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办事员),统一颁发聘书。基层行政办事员实行双重管理,业务工作由市政务数据办统筹,日常管理以镇(街道)为主。各镇(街道)要及时对由于身份性质、个人意愿、工作需要等因素不纳入岗位锁定管理的人员妥善安置或调整岗位。 (二)加快全市行政办事员队伍统一配备。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通过购买服务方式配备行政办事员,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服务标准,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基层改革后新增的行政办事员由镇(街道)统一向市行政服务中心综窗业务外包单位购买服务,并鼓励镇(街道)行政办事员的用工形式整体向购买服务转变,逐步实现市域内行政办事员的统招统派、统管统调。为加快基层职业化队伍建设,各镇(街道)通过购买服务的办事员薪酬在市级办事员的基础上可适当上浮。全市公用事业服务综合窗口业务也由公用事业单位统一向市中心综窗业务外包单位购买服务。 (三)推动行政办事员队伍职业技能提升。市政务数据办要按照《行政办事员(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办事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继续深化等级认定、定岗定级工作,搭建行政办事员队伍人才培养体系。与海宁技师学院等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部门继续加强合作,系统规划、研制课程体系和教育培训管理体系,完善三个等级职业技能培训教材、认定规范和考试题库,每年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及技能大赛,鼓励行政办事员通过技能认定或竞赛选拔等方式晋档晋级,畅通职业技能提升通道。 (四)强化行政办事员队伍统一培训管理。市政务数据办统筹全市行政办事员业务能力建设及考核提升,探索开发建设全市一体的智慧化管理系统,提供人员管理、培训测试、考核考级、评议评价等在线服务,逐步形成“全维考评、多渠培养、协同共享”的智慧化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办事员管理机制。强化职业培训,完善培训组织架构,建设人员库、试题库、线上考试平台、资料共享平台,将培训与考核相结合,实现培训结果可量化。强化协同管理,市政务数据办加强对行政办事员业务指导和能力评测,各镇(街道)要加强各自队伍的日常管理,配合组织培训、考核、考级、评议等相关工作。 (五)健全行政办事员队伍考核激励机制。形成按专业知识、技能水平、资历经验、工作业绩、服务水平等划分层级的行政办事员岗位设置和评聘,健全技能与考核挂钩,服务与考核挂钩,考核与薪酬挂钩的“差异化”薪酬分配体系。市政务数据办统筹全市行政办事员考核考评,制订考评办法。各镇(街道)要加强对行政办事员职业发展通道和薪酬体系再设计,加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结果运用,鼓励在工资结构中设置体现职业技能价值的工资单元,合理提高技能人才的薪酬待遇,建议初级工(五级)补助100元/月、中级工(四级)300元/月、高级工(三级)500元/月,并健全动态调整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深刻理解“推进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工作人员由市政务服务管理机构统一配备,强化各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相关人员力量配备”工作是国务院、省、嘉兴关于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加快打造与数字化改革相适应的人才队伍的需要,要上下一体、形成合力,确保改革顺利开展。 (二)强化保障,加强协同推进。市政务数据办要加强对全市行政办事员队伍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和业务指导,推进实施基层综窗人员岗位锁定管理,牵头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市委编办要指导镇(街道)做好行政办事员数额在编外聘用人员控制数内单列管理工作。市人力社保局要推动行政办事员职业建设,指导行政办事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及薪酬分配体系建立。各镇(街道)要建立健全行政办事员队伍建设经费保障机制,增加对培训、考核、奖惩等方面投入。 (三)浓厚氛围,打造海宁样板。各镇(街道)、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部署,紧跟节奏,顺利完成行政办事员配备工作,及时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多形式多渠道宣传经验做法,争创国家级、省级政务服务领域标准化试点,不断推动行政办事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打造行政办事员队伍职业化建设海宁样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