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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14/2022-71947 发文机关: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2-10-18 08:39
所属栏目:环境保护 访 问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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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拟对海宁绿动海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海宁市绿能环保项目环保综合提升改造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海宁市绿能环保项目环保综合提升改造工程

海宁市尖山新区(黄湾镇)滨海路 22 号

海宁绿动海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为进一步确保设 备稳定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拟对现有水系统及污泥干化系统进行提升改造。同时, 为更好的向社会及公众展示垃圾电厂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处理工艺先进性,切身做好垃圾分类,保护我们居住环境,公司拟在现有综合楼一楼设置科普展厅,通过环保科普教育,提高对垃圾电厂的认知,共同维护海宁当地的碧水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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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大气环境:垃圾(污泥)卸料、垃圾(污泥)输送系统、垃圾(污泥)贮存池及污泥处理系统等采用密闭设计,垃圾(污泥)贮存池、垃圾(污泥)输送系统和污泥处理系统采用负压运行方式,污水处理构筑物加盖密封并采用负压设计,通过2台风量10000Nm3/h的风机将恶臭气体引入垃圾坑。最终作为一次风抽入焚烧炉内燃烧、分解。污水处理站边设置一套事故除臭系统,采用化学洗涤塔,处理风量为20000Nm3/h,在焚烧炉停炉检修期间,污水处理站的恶臭气体经过除臭系统处理后排放。 地表水环境:净水站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至循环冷却水系统;车辆冲洗废水收集后进入污泥干化系统处理;污泥干化系统废水经“混凝沉淀+调节池+SMNR”废水处理工艺处理后纳管进入尖山污水处理厂;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 声环境:对设备采取减振,隔音措施 固体废物:净水站废水沉淀污泥,污泥经污泥浓缩池浓缩后,由泥浆泵提升至污泥干化系统处置,最后入炉焚烧进行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回炉焚烧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1019日至20221025日(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18日

联系电话:0573-87289023

通讯地址:海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投资项目区窗口; 邮编:314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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