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辅助
索  引:001008004003013/2022-72309 发文机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2-11-03 09:37
所属栏目:内设科室 访 问 量 :
进入老年模式
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科
名        称: 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科
负  责  人: 金兴涛
单位地址: 海宁市海洲街道梅园路203号
公开电话: 0573-87287061
工作职责:

1.拟订国土空间规划相关配套政策,承担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工作并监督实施。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拟订适用于本区域的相关实施性技术规定并监督实施。

2.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和城市体检评估,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

3.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负责“多规合一”和市域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工作。统筹划定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重要控制线以及生态、农业、城镇空间并监督实施。

4.组织全市和片区(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报批并监督实施。

5.组织中心城区城镇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调整)、报批并监督实施;指导各镇、街道编制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承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审查工作并监督实施。

6.会同或指导相关部门编制各类国土空间专项规划,承担相关专项规划编制方案的审查工作并监督实施。

7.组织编制中心城区总体城市设计和重要片区的详细城市设计并监督实施;指导各镇、街道编制镇总体城市设计和重要片区的详细城市设计,承担城市设计方案的审查工作并监督实施。

8.承担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9.承担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网站地图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 版权保护 | 隐私安全 |
主办单位:海宁市人民政府主办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浙ICP备14012341号 浙公网安备 33048102000515号 网站标识码:3304810001
建议IE7.0 1024*768分辨率以上浏览本网站
智能问答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