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2700万枚纺织用内包装筒管生产线建设项目 |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周王庙镇工业区之江路4号2幢二层 | 海宁市鸿富纸管有限公司 | 为增强市场竞争力,企业搬迁至位于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周王庙镇之江路4号2幢二楼,租赁浙江盛华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空余厂房,总投资600万元,购置1条DTY纸管全自动生产线和复合螺旋式卷管机、螺杆式空气压缩机、纱管原纸分切机、五效热泵烘干机等设备,用于生产纺织用内包装筒管。本项目建设投产后,将形成年产2700万枚纺织用内包装筒管的生产规模,预计新增产值2700万元。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气: 本项目颗粒物产生量较少,企业加强车间通风换气,保证车间空气质量,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16297-1996)表2中的颗粒物排放限值。 2、废水 本项目排放的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可达标入网,最终送至盐仓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钱塘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生活污水入网可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入网可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加强管理,教育员工文明生产,合理安排生产;在车间安装隔声门窗;对长时间在车间工作的员工配备噪声防护手段,如佩戴耳塞通过采取必要的噪声防治措施后,本项目噪声排放可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一般废包装材料、边角料、次品等料一般固废外卖综合利用;废抹布、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废抹布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11月8日至2022年11月14日(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7日 联系电话:0573-87289167; 通讯地址:海宁市海州西路226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投资项目窗口 邮编:314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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