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海宁市森林防火基础设施 能力提升方案》的通知
袁花镇人民政府、黄湾镇人民政府、海昌街道办事处,市森防指成员单位: 根据嘉兴市重大安全生产问题“七张清单”整改工作要求,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定了《海宁市森林防火基础设施能力提升方案》提请我办印发,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海宁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22日
海宁市森林防火基础设施能力提升方案
根据嘉兴市重大安全生产问题“七张清单”整改工作要求,以及《嘉兴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嘉兴市森林防灭火工作要点的通知》(嘉森防办[2022]1号)、《嘉兴市林业发展“十四五” 规划》(嘉发改[2022]3号)等有关文件,为加快推进我市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防控森林火灾的基础设施保障能力,维护我市林业行业安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重要论述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森林防火条例》为依据,扎实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统筹发展与安全,认真履行森林防灭火工作行业管理责任,有效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二、提升目标 到2022年10月底,新建森林消防蓄水桶3个、新增热成像监控2个(见附件),进一步维护更新好太阳能森林消防语音提示器、进山通道口宣传警示标志。 三、提升内容 (一)开展“引水上山”工程 坚持就近取水和就地灭火,科学设置水源点位,结合林火阻隔系统和防火巡护道路建设,因地制宜设置蓄水池、水桶、增压设备、管网、消防栓等设施。2022年10月底前完成建设蓄水桶3个。 整改时限:2022年10月31日。 责任主体:黄湾镇、袁花镇。 (二)开展宣传警示设施提升 持续有效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灭火意识,通过建设热成像监控完善林火监测体系,提升监控覆盖面;通过在进山入林、卡口等主要区域设立语音提示器、标识牌等方式,普及防灭火知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2022年10月底前完成红外线热成像监控设备2个。 整改时限:2022年10月31日。 责任主体:黄湾镇、袁花镇、海昌街道。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森林防火基础设施不健全的问题”已经列入重大安全生产问题七张清单中,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等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狠抓任务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目标任务。 (二)强化过程管理。一是要注重进度,对照目标任务,细化落实举措,排出进度表,压茬推进,确保如期完成任务。二是要注重质量,严把工程进度关、质量关、验收关、安全生产关和资金拨付审核关,确保把每项工程都建成放心工程、精品工程。 (三)健全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基础设施运维管理机制,组织开展定期巡护检查,确保在设施出现故障等问题时能够及时维修和重新投入使用,保障设施设备长期有效运行。
附件:海宁市森林防火基础设施能力提升任务分解表
附件 海宁市森林防火基础设施能力提升 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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