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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4003050/2022-73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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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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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无〔2022〕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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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2-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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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许村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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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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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裁分类: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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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其他
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镇机关各部门:
根据海委办发〔2022〕46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镇消防安全责任体系,适应消防执法改革,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公共安全。经研究,决定成立许村镇消防所。现将工作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所长:应急办主任陈耿炎
副所长:应急办副主任 邵晓锋 专职消防队队长 俞伟林
办公室成员:平益锋 藤佳斌 林舒曼
日常检查队员10名,由应急管理办公室共同协调管理。
消防所设在应急管理办公室,办公室场所设在专职消防队。
消防所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2.根据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统筹安排,制定日常工作计划和任务措施,落实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对辖区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管理、检查、指导、督促。
3.协调各有关部门、村(居)民委员贯彻落实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有关消防工作决议,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4.掌握辖区消防安全情况,统筹协调消防所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各类消防安全工作台账、资料、记录及数据统计。
5.联合专职消防队,对商贸综合体、高层建筑、住宅小区、沿街商铺和其他场所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6.协助社会事务办完成对密室逃脱、游泳场馆、冰雪场所、电影院、旅游景点、宗教场所等重点领域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协助各村社区做好出租房、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和沿街店铺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7.对检查发现问题,现场督促整改;对限期整改不到位、确需加强执法的问题,消防所在检查后第一时间流转给镇,由镇根据委托权限执法或移送消防救援、综合执法、住建、资规等相关部门依法处置。
8.配合镇开展各类专项检查和联合执法行动。
许村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