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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治理改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19 16:24 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宁市农村困难家庭危房常态化治理改造实施意见的通知》海政办发〔2021〕1号文件要求,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住房安全,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现就2022年度全市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治理改造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全面排摸。各镇(街道)要在2021年度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基础上对辖区内的3类农村困难家庭(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户3类对象,其中困难残疾户已包含在以上3类对象中)住房情况进行再次全面排摸,发现疑似危房的要及时鉴定,列入市补助计划的困难家庭需出具C、D级农村危险住房鉴定报告,并于3月21日前通过公文系统将2022年度海宁市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治理改造名单、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救助申请审批表及相关材料上报市住建局。

二、确保动态清零。各镇(街道)在做好前期排查新发现危房改造的同时,要根据民政部门救助对象动态新增及房屋安全性动态变化情况,进一步健全完善危房及时发现机制,做到发现一户、上报一户、治理一户,持续实现动态清零。

三、注重资金绩效。各镇(街道)要切实加强对补助资金的监督管理,按照实际农房解危需求,做好项目资金审核把关,同时要进一步抓好工程质量和进度,全面完成住房救助工作任务。对于后期动态新增困难家庭危险住房将由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按照救助程序要求进行核实,符合政策要求的也将列入年度改造名单进行救助。

联系人:陈嘉韡,联系电话:87287015(589510)

附件:2022年度海宁市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治理改造名单.docx

海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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