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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12/2022-66643 发文机关:海宁市人力社保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2-02-25 16:56
责任部门: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科室:养老工伤科
所属栏目:其他信息 访 问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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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的实施 意见》意见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0〕61号)等有关规定,就进一步做好我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提出实施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逾期视为无意见。征求意见日期2022225日至202237日。

  人:汪焰

联系电话:0573-89232839

 

                  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225



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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