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0〕61号)等有关规定,拟就进一步做好我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提出实施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逾期视为无意见。征求意见日期2022年2月25日至2022年3月7日。 联 系 人:汪焰 联系电话:0573-89232839
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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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0〕61号)等有关规定,拟就进一步做好我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提出实施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逾期视为无意见。征求意见日期2022年2月25日至2022年3月7日。 联 系 人:汪焰 联系电话:0573-89232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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