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5000吨高纯ALD、CVD前驱体材料生产项目 | 窗体顶端 海宁市尖山新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祥虹路以西、安江路以北地块 | 浙江陶特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 本项目拟在海宁市尖山新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祥虹路以西、安江路以北地块新增用地51096平方米,新建厂房建筑面积39520平方米,购置合成釜、脱溶釜、精馏塔、粗品蒸发釜等设备,形成年产5000吨高纯ALD、CVD前驱体材料生产项目。本项目分三期进行,一期建设期为 2年,二期建设期为 1年,三期建设期为 2年。 | 据环评,项目环评编制阶段,业主单位按规定通过网上公示、张贴公示等途径,组织开展了环评公众参与工作。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纯化废气经一级石蜡油喷淋塔+一级碱洗氧化塔+一级碱洗塔处理后15米高空排放。车间一TDMAT工艺废气、车间一的CpTDMAZ工艺废气、车间四CpTDMAZ工艺废气经各自深冷+两级低温石蜡油吸收塔(三套)处理后再与车间一和车间四其他合成有机废气汇总一并再通过一级石蜡油喷淋+一级酸洗氧化塔+一级碱洗塔+除雾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15米高空排放。实验室通风橱内有组织排放废气经收集后采用一级碱洗塔+除雾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米高排放。钢瓶清洗车间废气集气收集后采用一套碱洗塔处理后15米高空排放。污水站及危废仓库废气经一级氧化塔+碱洗塔处理后15米高空排放。项目拟在厂区中间北侧位置新建污水处理设施,采用混凝沉淀+A2/O工艺,设计处理能力 150m3 /d。除盐水制备系统排污水收集会后直接回用于喷淋用水,生活污水和其他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站生化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后纳管,经尖山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钱塘江。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2月10日至2022年2月16日(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2年2月9日; 联系电话:0573-87289023; 通讯地址:海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投资项目区窗口; 邮编:314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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