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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09/2022-67383 发文机关:海宁市民政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2-03-29 17:33:13
责任部门:民政局 责任科室:婚姻登记服务中心
所属栏目:公告公示 访 问 量 :
进入老年模式
海宁市婚姻登记服务中心有序恢复现场业务办理公告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婚姻登记服务工作,确保婚姻登记当事人正常办理业务,3月28日起,市婚姻登记服务中心恢复现场业务办理。具体公告如下:

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婚姻登记当事人进入登记服务场所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配合测温,扫场所码,出示健康码和行程卡。行程卡带“*”的办事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场所办事期间,请服从现场管理,规范戴好口罩,自觉保持安全距离,即办即走。

二、婚姻登记严格实行预约登记服务,错峰有序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可通过“浙江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网址:https://jhyy.mzt.zj.gov.cn/),或浙里办、支付宝等APP提前2天进行预约,并按预约时段到场办理登记。

预约咨询电话:87225584,87235911

三、原则上婚姻登记当事人陪同人员不进入登记服务场所(婚姻登记当事人为残疾人、老年人的可带1名至2名陪同人员),陪同人员在场所外等候。

四、全市暂停婚姻家庭辅导和颁证服务(颁证大厅停止使用),不举行集体颁证仪式,恢复服务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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