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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一轮强降雨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04 20:14 信息来源:海宁市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海宁市气象局7月12日13:25发布暴雨橙色预警。受梅雨带北抬影响,预计我市今天下午到明天将出现暴雨到大暴雨,并伴有短时强降水和雷电等强对流天气,预计过程雨量80~120毫米,局部150毫米以上。14-15日降雨减弱,16日前后还有一次明显降雨过程。为进一步做好新一轮强降雨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思想上务必高度重视。本次降雨范围广、强度强、雨量大。各地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强降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坚决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类安全生产责任人要按要求坚守岗位,及时掌握雨情、水情、工情和险情灾情,提前做好各项防范措施。

二、是要全面深入地开展排查。各地要督促各类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深入开展排查。危险化学品企业要重点检查临近河道、湖泊或处于地势低洼区域的剧毒品、遇湿易燃物品、易燃液体、腐蚀品等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情况,并对排涝系统及时进行疏通清淤,要采取有效措施严防因水位上涨发生的意外事故;企业内部重点加强对生产场所、生产和使用装置及储存仓库、贮罐区域防雷防雨、排水阴沟通道等设施的检查,减少原材料及产品库存,落实危险化学品单位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防污染措施,做好紧急停车、断电等应急处置预案措施,严防汛期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其他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加强日常隐患排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管控安全风险;要密切关注和防范突发性暴雨、大风、雷电等强对流天气引发次生生产安全事故。

三、是要切实抓好应急准备工作。各企业要保持通讯畅通,尤其是处在低洼区域的企业和往年易淹易涝的企业,要提前储备好防汛沙袋、排涝泵、编织袋、应急照明电源、雨衣、雨伞、雨靴等防汛抢险物资,同时要落实人员,加强观测巡查,做好应急抢险准备。同时要抓好厂房、仓库等设施的检查维修,防止漏雨进水,杜绝产品和原材物料的霉变。


海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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