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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21/2022-66869 发文机关:市卫生健康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2-03-07 09:02
所属栏目:疫情防控(已归档) 访 问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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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工作提示(2022年第58号)

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

鉴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满洲里市东山街道怡园社区、兴华街道湖西社区和北区街道富华社区,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众兴华庭7号楼、润琦苑3号楼、九岭社区北大荒西21号、天景美地4号楼、温侨绿苑B2、悦城国际9号楼、香溢世纪花城小区7号楼、海连中路151号,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沙浦洋涌工业区6路3号、燕罗街道罗田北区234号,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秦川园区秦川镇酷派酒店,上海市徐汇区徐家汇街道漕溪北路1200号调整为中风险地区,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前阳镇报告1例无症状感染者并进行交通管制,根据省疫情防控办工作提示要求,对有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满洲里市东山街道、兴华街道、北区街道,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新东街道、洪门街道、南云台林场、新海街道、浦东街道、朐阳街道、路南街道,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燕罗街道,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秦川园区秦川镇,上海市徐汇区徐家汇街道漕溪北路1200号,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前阳镇旅居史的人员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对有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满洲里市,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秦川园区,上海市徐汇区徐家汇街道旅居史的人员实行“2+14”健康管理措施。

鉴于自2022年3月5日起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郭巷街道塘北社区124号,吴江区八坼街道邮电街23号2幢、长安路2358号吴江科技创业园调整为低风险地区,根据海防办〔2021〕25号文件精神,对自2022年3月5日起离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郭巷街道,吴江区八坼街道、江陵街道的来(返)海宁人员不再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对自2022年3月5日起离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吴江区的来(返)海宁人员不再实行“3+11”健康管理措施。

鉴于自2022年3月6日起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街道前不塔气社区,土默特左旗敕勒川乳业开发区易构城小区,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驷马桥街道沙河云景湾小区,温江区公平街道佳兆业丽晶公馆小区,金堂县赵镇街道生态水城澜岸小区调整为低风险地区,根据海防办〔2021〕25号文件精神,对自2022年3月6日起离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街道,土默特左旗敕勒川乳业开发区,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驷马桥街道,温江区公平街道,金堂县赵镇街道的来(返)海宁人员不再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同时,不再对有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锦江区、双流区、金牛区、温江区、金堂县,泸州市江阳区旅居史的人员实行“2+14”健康管理措施。

鉴于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解除全域交通管制,根据省疫情防控办工作提示要求,不再对有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旅居史的人员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

各地应结合实际,细化疫情防控措施,加强重点地区来浙返浙人员排查,及时落实健康管理举措,并妥善细致加强相关人员引导和服务。同时要求广大群众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使用公筷公勺,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附件: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划分情况

海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6日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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