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昌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关于要求审核公主坟遗址周边环境提升方案的请示》(海昌处〔2021〕46号)收悉。经认真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该方案设计符合相关文物保护的要求,通过对公主坟遗址周围不协调环境风貌和道路进行整治提升,达到与文物保护单位的整合与协调,并且丰富了周边的配套设施建设,原则同意公主坟遗址周边环境提升方案。 二、公主坟遗址是海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环境提升项目位于建控地带范围内,应严格按批准方案执行,如有调整,须经我局认可方可实施。 三、请你街道加强管理,特别要严格做好施工组织管理工作,与施工单位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及文物保护相关措施,确保相关文物本体的安全。 特此批复。 海宁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海宁市文物局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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