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提升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以下简称照料中心)管理服务水平,7月8日—8月7日,我局委托海宁市老年服务业协会,对照《2020年海宁市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等级评定标准》(海民〔2020〕21号)具体要求,采取现场踏勘、资料审核、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对全市委托第三方运营的照料中心开展了指导性初评。现将初评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年初,新冠肺炎疫情肆虐,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全市为老服务组织(企业)迅速落实上级精神要求,立即停止一切集中性活动,积极配合镇(街道)、村(社区),组织员工投入疫情防控工作。据统计,全市为老服务组织(企业)建立志愿者队伍34支,为居家观察人员代办事项631件,向特殊困难老人上门或电话问候5903次,参与疫情防控卡点值班6744人次,志愿服务总长19791小时。 本次等级评定,累计发现问题706个,问题数量较去年同比下降24.81%,按照指导性初评占比20%折算(下同),平均扣分为8.21分。其中,平均扣分最少为长安镇5分,最多为黄湾镇12分。从本次评定情况来看,村(社区)照料中心作为基层为老服务主阵地作用发挥明显,老年人对照料中心的认可度日趋提升,对社会组织(企业)运营方的服务满意度显著提高。绝大部分村(社区)对照料中心的管理、运营重视程度较高,能够结合宣传、文化等工作,整合硬件资源,设置了满足老年人日托、文化活动的各类功能室,新设(改造)宣传栏或橱窗作为专用的养老服务宣传栏,各类服务信息公示相对到位。镇(街道)能够指导属地村(社区)根据老人实际需求制订购买服务方案,并对运营方服务质量开展日常督查工作,确保资金切实用于为老年人服务上,使老年人真真实实受益。 二、存在问题 从全市面上情况来看,各照料中心软硬件方面还存在以下共性问题,需镇(街道)、村(社区)以及社会组织(企业)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一)村(社区)方面。1.安全问题需进一步重视。如许村镇许村社区、盐官镇城北村、斜桥镇祝场村、海洲街道长丰社区、海昌街道洛隆社区、马桥街道正阳村等存在灭火器过期或欠压情况。2.功能室设施需完善。如许村镇前进村、周王庙镇上林村、丁桥镇利群村、黄湾镇尖山村等日托室无躺椅或助餐室无桌椅,部分村(社区)存在设施破损情况。3.标志标识设置需提升。如周王庙镇星火村、新建村无照料中心标识;长安镇老庄村、海洲街道伊桥村等未在显著位置设置照料中心标识;盐官镇桃园村、袁花镇梨园村、硖石街道南苑社区等未在显著位置设置养老服务宣传栏;盐官镇丰兴社区、黄湾镇尖山村、马桥街道新场村等功能室未设置标识或标识不全。 (二)运营方方面。1.送餐服务管理需更规范。如硖石街道海青桥社区和南苑社区送餐工作人员健康证过期;许村镇永福村、长安镇虹金村、硖石街道军民村等送餐人员培训次数不达标。2.老年人建档进度需加快。如周王庙镇周王庙社区、盐官镇祝会村、丁桥镇万新村、袁花镇谈桥村等为老年人建档进度缓慢,未到35%。3.服务记录需更规范。如许村镇团结村、海洲街道江南社区、马桥街道先锋村等服务时间(时长)缺乏真实性;长安镇虹桥社区、斜桥镇三联村黄湾镇黄湾村、硖石街道长田社区、海昌街道金利社区等上门服务缺乏佐证材料或基础数据缺项。 (三)资金拨付方面。据统计,截至2020年8月,2020年度签约的村(社区)尚未支付首笔服务经费的共有115家。其中逾10家未支付的镇(街道)有许村镇、长安镇、斜桥镇、硖石街道、海洲街道和海昌街道。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日常监管,思想上要更加重视。各镇(街道)要通过随机抽查、建立监管队伍、开展座谈会等形式,每月向村(社区)了解照料中心运营情况,不定期督查运营方服务质量。要指导督促村(社区)做好标志标识、养老服务宣传栏等基础设施设置。要将本次评定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给村(社区)、运营方,对照问题清单,落实问题整改。 (二)加强工作对接,联系上要更加紧密。各村(社区)要结合自身职责,为运营方提供设施保障,满足日常工作、服务需要。要督促运营方严格按照合同开展相关服务,自身也要按照合同向运营方及时足额拨款,确保能够保质保量开展服务。运营方要向村(社区)每周提交工作计划,每月报送工作小结,共同协力解决日常工作、服务中发现的问题,更好地服务辖区老人。 (三)加强细节优化,服务上要更加精细。各运营方要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各类台账资料,突出驻点人员服务绩效。要结合村(社区)特色文化,发掘本土特色,打造一批品牌性服务项目。要横向对比其他运营组织,取长补短,突出服务导向,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管理服务水平,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
附件:1.2020—2021年度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等级评定初评扣分表 2. 2020—2021年度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等级评定初评问题汇总表
海宁市民政局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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