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海宁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行动要求,全面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良好安全环境,经研究,市工贸安全委员会决定对5家重大事故隐患单位(详见附件1)实施挂牌督办。 各镇(街道)要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协调解决隐患整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督促隐患整改主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制订周密方案,采取有效措施,严密组织实施,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市工贸安全委员会将加强跟踪检查,及时组织验收,按时闭环销号。整改落实情况请有关镇(街道)于整改期限结束后3日内报市工贸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王有国,联系电话:19558358912(788912)。 附件:1.2022年海宁市第一批工贸安全委员会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单位名单 2.工矿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验收审批表 海宁市工贸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海宁市应急管理局代章) 2022年2月23日
附件1 2022年海宁市第一批工贸安全委员会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单位名单 序号 | 隐患单位名称 | 行业 | 地址 | 隐患主要内容 | 督办单位 | 整改完成时间 | 1 | 海宁市杰涛工贸有限公司 | 纺织 | 海宁市许村镇翁许路31号 | 1、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损坏率超过设置总数50%; 2、封闭楼梯间防火门损坏率超过设置总数50%;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4、消防控制室无人员值班。 | 许村镇 | 2022年3月15日 | 2 | 浙江奥臣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 机械 | 海宁市长安镇(高新区)启辉路59号 | 1、临时用电接线不规范,使用裸线,线端直插插座中; 2、使用工业性气体钢瓶(氩气)无防倾倒装置保护; 3、场内机动车停止使用时未及时拔出钥匙; 4、消防箱前堆放杂物; 5、车间厕所前违规存放天然气罐; 6、企业喷涂工艺,使用燃气加热,缺少可燃气体探测报警装置; 7、天然气罐接气口处墙体严重破损,已形成和房东企业棉纶仓库贯通事实,具有极大火灾隐患; 8、天然气使用场所内无明火禁止标识,现场员工无视安全基本准则在距离天然气罐仅8米处抽烟; 9、企业所用燃气加热喷塑生产线未开展安全生产现况评价; 10、该企业已实际开工生产一年以上,无任何安全生产台账; 11、车间内无任何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操作规程; 12、企业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未建立。 | 长安镇(高新区) | 2022年3月20日 | 3 | 海宁新立大经编布业有限公司 | 纺织 | 海宁市丁桥镇创新路3号 | 1、复合机处部分线路不防爆; 2、乙酸乙酯存放不规范(非专用仓库),未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未设置人体静电释放器等); 3、经编女工长发未盘起,未佩戴相应的劳保用品,规范员工着装,严禁穿拖鞋上岗; 4、设备转动部位需张贴醒目的警示标识(当心卷入); 5、经编轴卡箍需有效固定; 6、部分消防器材被阻挡; 7、隐患排查公示栏被阻挡; 8、部分疏散通道堆物,消防通道不畅; 9、部分电气线路设置不规范,未穿管固定; 10、复合机上的积絮需定期清理。 | 丁桥镇 | 2022年3月30日 | 4 | 海宁市玖洲家具有限公司 | 轻工 | 海宁市斜桥镇群乐路208号 | 1、喷胶车间未设置气体检测报警器; 2、配电房被杂物占用,缺少安全管理措施; 3、海绵堆放区域未设置严禁烟火警示牌。 | 斜桥镇 | 2022年3月15日 | 5 | 浙江富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轻工 | 海宁市海昌街道石泾路52号 | 1、搅拌处缺少静电释放夹,未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2、部分油墨无安全标签,调墨间有非防爆电气线,无防流散措施; 3、分切机转动部分缺少“当心卷入”警示标识; 4、空压机缺少安全操作规程,旁边带电原件的配电箱门与箱体未有效接地跨接; 5、调墨间防火门破损。 | 经发区(海昌街道) | 2022年3月15日 |
附件2 工矿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验收审批表 企业名称 |
| 地址 |
| 法定 代表人 |
| 联系 电话 |
| 公布文号 |
| 要求完 成时间 |
| 隐患 主要 内容 |
| 整改 措施 |
| 资金 投入 |
| 整改 情况 |
| 整改 完成时间 |
| 申请验收时间 |
| 镇(街道)安委办初步验收情况 | 验收人员: 年 月 日 | 督办 镇(街道)意见 | 年 月 日 | 市安 委办 验收 意见 | 年 月 日 |
注:1.本表一式三份,市安委办、镇(街道)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单位一份。 2.报送本表时,请附送相关的材料,包括整厂区现状安全评价报告、行政执法文书、整改前后现场照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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