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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提示函

发布时间:2022-06-23 15:21 信息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五一”假期将至,群众走亲访友和市内旅游激增,各类促销活动密集展开,热门景区等场所人员密集,人流、物流、车流剧增,加之疫情后生产经营活动的骤增,各类安全风险交织叠加,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为确保“五一”节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现就做好“五一”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提示如下:

一、强化责任意识,增强使命担当,高度重视近期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要求,深入贯彻3月31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精神和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25条,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严峻性、复杂性,始终绷紧神经,克服麻痹松懈。要针对“五一”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点以及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结合省安委会《浙江省安全生大检查》方案、省安委会《安全生产“除险保安”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海宁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的要求,紧紧抓住危险化学品、工贸、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城市运行、旅游、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以及自然灾害风险防范,从“大安全、大应急”角度,以强烈的政治担当、责任担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确保“五一”假期安全稳定。

二、聚焦重点行业,加强安全防范,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危险化学品领域。全面检查全区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企业,排查一批危险化学品安全突出问题,整治一批重大隐患,打击一批非法违法行为,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惩处一批非法违法责任人。通过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强化源头治理和区域风险防控,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全面提高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整体风险防控能力。

工贸领域。以管控措施和管控责任落实为切入点,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以涉爆粉尘、喷涂、金属冶炼、检维修作业、动火作业、高处作业等环节,以及工贸领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为重点,深入推进行业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当前,气温稳步提升,要特别关注有限空间施工,强化监管,严防各类中毒等事件发生。检维修作业要严把审批关、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好作业监护,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按照检维修方案进行作业,特殊作业必须提级管理。

道路交通领域。“五一”假期首尾出行集中,进出城道路车流量较大、车辆易拥堵,要做好车辆疏导工作。物流运输高位运行,需加大货运车辆管控力度,严禁超速超载超限、疲劳驾驶、闯红灯抢黄灯等。要加强路面执法管控,严查酒驾和“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切实加大对重点运输企业、重点车辆、重点人员以及车站的安全监管,集中排查整治交通运输企业及危险路段安全隐患,强化恶劣天气下道路通行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消防领域。要吸取周边地区火灾事故的教训,切实加强出租房、沿街门店、“三合一”场所、老旧小区消防安全检查;深化电动车火灾防范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宾馆饭店、商贸市场、福利机构、大型商业综合体、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重点消防单位的安全检查;特别是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救治定点医院、集中隔离观察点、卫生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等涉疫重点场所以及仓储物流企业、临时封闭的养老机构等相关单位的消防安全管控工作。

建筑施工领域。节日期间部分建设工地加班加点,要强化对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管,督促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严格落实防坍塌、防坠落、防碰撞安全防范措施,对深基坑、高边坡、高大模板、脚手架、起重机械设备等进行重点排查和整治;要加大交叉作业统筹协调力度,加强施工升降机、塔吊等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及时恢复临时拆除的栏杆、盖板等安全设施,盯紧危大工程施工和动火作业,做好作业管控,严厉打击施工现场“三违”行为。要深入排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数量、位置、重要节点、施工进度和安全管控措施,严厉查处未编制专项方案、未按规定审核论证、未按专项方案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

城市运行领域。要对城市供水、供气、供电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领域的设施设备进行排查,重点检查燃气场站、小区管道燃气设施、餐饮场所燃气使用等。

旅游领域。“五一”假期旅游景点、景区和网红打卡点等地人流量剧增,要管控好每日客流量,做好疏导,严防拥堵、踩踏。要加大节日期间景点、景区的巡查检查力度,重点检查旅游景区(景点)、星级饭店、旅游度假区、旅游用车等。

特种设备领域。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使用锅炉、压力容器、电(扶)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要关注特种设备的假期检维修,严格按规范操作。

自然灾害领域。要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气象、农业农村、水利、自然资源规划等部门要加强台风、汛情、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监测预警,提高自然灾害早期识别能力。要落实日常防范工作措施,按照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原则,落实辖区内江河、堤防、海塘等防汛防台责任人;强化基层防汛防台组织体系,实行定格定人定责管理。

三、加强监管督导,严格应急值守,确保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是开展执法检查。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前期疫情防控形势影响下区域内部分生产经营压力较大的企业抢进度、赶工期、超负荷生产等问题的分析研判;对由于疫情导致的货物不畅进而导致工业企业内堵塞通道多发等情况进行检查;强化对假期停工或停产检修企业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惩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要注重因为疫情原因导致清明祭扫被限制取消带来的延期祭扫的可能性分析,相关镇街要密切关注,加强巡查检查,确保森林防火安全。

二是严格值班值守。各部门各单位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危化、建设施工、道路交通等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值班值守制度。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值班值守情况的抽查力度。

三是强化应急准备。针对汛期、疫情防控等特殊时期,要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应急物资、队伍准备,加强预案演练和应急队伍值班备勤,确保险情发生后能及时高效处置。

 

 

 

海宁市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委员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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