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废水处理技改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废水处理技改项目 | 海宁市盐官镇环园东路3-1号 |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决定利用现有盐官厂区,新增蒸发蓄热换热系统、温控计量DCS控制系统等设备,对聚酯树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进行负压汽化,高温氧化等处理后,使聚酯废水稳定达标排放。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低氮燃烧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生产废水汽化经高温氧化后再通过天然气燃烧处理,处理后15米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屋顶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经现有污水站的生化处理后再与生产废水一起进入膜处理工艺处理后20%回用,剩余80%纳管。 固废:废水处理污泥委托相关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噪声: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减少设备非正常运转时间,同时加强生产管理,教育员工进行文明生产,合理安排生产以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噪声。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6月8日至2022年6月14日(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2年6月7日 联系电话:0573-87289167 ; 通讯地址:海宁市海州西路226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投资项目窗口 邮编:314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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