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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4003014/2022-69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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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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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2-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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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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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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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裁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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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企业环境信用发布)海宁市金鼎家纺织造有限公司信用修复公示
时间:2022-07-19
16:58
来源: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浏览次数:
海宁市金鼎家纺织造有限公司信用修复公示
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嘉兴市企业环境信用不良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经我局审查,拟对海宁市金鼎家纺织造有限公司失信行为予以修复,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海宁市金鼎家纺织造有限公司因2021年4月29日排放废水中CODcr浓度达到392 mg/L,超过许可排放浓度排放水污染物,于2021年6月29日被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实施行政处罚(嘉环(海)罚字[2021]101号:罚款人民币肆拾叁万元整);2021年6月29日,该公司被浙江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综合管理系统评定为不良信用企业;事后该公司积极整改,新增污水处理设备、加强管理培训及检测频次,并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罚款;且该公司自不良信息认定之日起至申请信用修复期间未产生新的记入信用档案的同类型不良信息。
根据《嘉兴市企业环境信用不良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十一条规定:
拟对海宁市金鼎家纺织造有限公司失信行为予以修复。
公示时间:2022年7月19日至2022年7月26日(5个工作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反映情况的,请于公示期间与我局联系。
监督电话:0573-87287590;联系单位: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地址:海宁市海洲西路226号2号楼四楼416办公室;邮编:314400。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