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浙江赛德斯低温设备有限公司年新增2万米真空绝热管技改项目 | 窗体顶端 海宁市长安镇(高新区)依江路8号 | 浙江赛德斯低温设备有限公司 | 企业厂区整体搬迁至海宁市长安镇(高新区)依江路8号,租用浙江元霆金属制造有限公司部分已建闲置厂房实施生产,总投资566万元,搬迁原有设备以及购置真空泵、焊机、行车、烘房、洁净房等设备,在原产能基础上年新增2万米真空绝热管,形成年产4万米真空绝热管及50台压力容器的生产能力。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项目产生的废水经预处理达标后纳入污水管网,最终纳入盐仓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项目废气污染物在采取一系列污染防治措施处理后,可以实现达标排放;本项目产生的噪声经隔声、降噪等处理后,其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应标准;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均能得到合理处理和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7月28日至2022年8月3日(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2年7月27日; 联系电话:0573-87289193; 通讯地址:海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投资项目区窗口; 邮编:314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