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浙江柔震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40万平方米新型高安全锂离子电池复合集流体量产项目 | 浙江省海宁市斜桥镇新合路2号 | 浙江柔震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柔震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5420万元人民币,租用海宁长昆包装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该厂房为浙江长海包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海包装集团)所有,由海宁长昆包装有限公司承租,长海包装集团土地证面积为61.926m2(92.889亩),本项目仅租赁2000m2作为生产场所),采用聚合物/金属复合集流体制造技术,购置镀铝机、卷式水平离子交换机、高速分切机、检测及分析仪器、RO纯水制备设备、RO水回用设备、废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备、冷水机、冷却塔等先进设备进行生产,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840万平方米新型高安全锂离子电池复合集流体的生产能力。 | 公示期间未取得公众反馈意见。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大气环境:真空镀铝、真空镀铜工序产生的颗粒物较少,直接以无组织形式在车间内排放;离子交换工序产生的硫酸雾及防氧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废气收集装置收集后,经碱喷淋装置处理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氧化铜粉拆包及投加过程产生的氧化铜粉尘较少,直接以无组织形式在车间内排放;化验室废气经收集后,送至碱喷淋装置处理后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2、水环境: 本项目清洗废水、喷淋塔废水、纯水制备废水经预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洗槽废水、地面及设备清洗水、化验室废水、中水回用装置排水、初期雨水混合后采用混凝沉淀处理后达标纳管;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直接纳管。 3、声环境:(1)提高机械设备装配精度,加强维护和检修,减少机械振动和摩擦产生的噪声,防止共振。(2)空压机、风机等高噪声设备底座均采用钢砼减振基座,通过设备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能较好地降低噪声向外环境的辐射量。(3)保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因设备运转不正常时噪声往往增大,要经常进行保养,加润滑油,减少摩擦力,降低噪声。(4)风机进出口风、烟管道采用软接头,并采取对引风机进行保温、在风、烟管道上合理布置加强筋以增强刚度,改变钢板振动频率等措施以减少振动噪声。(5)加强设备的保养和维修,使设备随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减少设备噪声的产生。(6)物料运输、装卸过程中,轻拿轻放;高噪声作业时关闭门窗。 4、固体废物:废蒸发舟、废边角料、次品、铝渣、铜渣、一般原料废包装材料、纯水制备废RO膜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离子交换废液、槽渣、废滤芯、氧化废液、化学品废包装桶、废不溶性钛网、中水回用废RO膜、化验室废物、污泥、废机油、废含油包装桶、含油抹布和手套收集后在厂区内危废暂存库分类存放,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9月16日至2022年9月22日(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2年9月15日 联系电话:0573-87289167; 通讯地址:海宁市海州西路226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投资项目窗口 邮编:314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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