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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13/2022-71452 发文机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2-09-22 15:35
所属栏目:规划信息 访 问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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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批前公示 海自然资规预公字〔2022〕第21号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批前公示

海自然资规预公字〔2022〕第21

海宁市交通运输局向我局申报525国道海宁段改建工程项目的用地颈审与选址。为充分听取意见根据《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章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现将525国道海宁段改建工程项目的选址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时间自2022922日至2022101日。

如项目选址涉及利害相关具体选址情况可初步电询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空间规划科确有不同意见需反映请于公示期间(以邮为准)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到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573-87287061

联系地址:海宁市海洲街道梅园路203

         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邮编:314400

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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