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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2年海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16 10:18 信息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印发《2022年海宁市“安全生产月”

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2022年浙江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浙安委办〔2022〕21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

 

 

 

海宁市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525

 

 

 

2022海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6月16日为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2022年浙江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浙安委办〔2022〕21号的通知要求,为组织好我市“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制定以下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紧扣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主题,全面、集中开展理论宣传、科普宣传、隐患曝光、警示教育等一系列宣传活动,推动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措施海宁市40条具体举措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提升全民安全素养,为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活动内容

(一)深入宣传贯彻重要思想理论

1.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镇(街道)、各部门和单位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要集中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学习,重点要开展一次专题学习组织观看一次《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同时,在市级主流媒体常态化播放专题片,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

2.深刻领会安全生产15条措施的实质内涵。利用会议传达、媒体解读、培训辅导等多种形式,深刻领会安全生产15条措施的重要意义、突出特点、部署安排具体要求组织开展市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安全生产15条措施和浙江省安全生产25条措施。各镇(街道)、各部门和单位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至少安排1次中心组理论专题学习,学习安全生产15条措施和海宁市40条具体举措在市级媒体开设专栏,开展“一把手”谈安全发展活动,组织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活动,推动企业落实措施。

(二)持续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

3.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强化普法学习将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作为普法学习的重要内容,精心组织实施,强化安全生产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积极参与“新安法知多少”网络知识竞赛利用报、网、微等平台开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宣传专题专栏以身边故事征集、普法知识竞赛等形式,增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大执法”行动,加大行刑衔接力度,特别是加大危险作业罪打击力度,形成有力震慑,各镇(街道)、十大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在立案办案上要有新突破,查办一批典型案件。

4.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职。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要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贯穿到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7项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主动研判风险、检查隐患。组织企业开展“三个一”活动,即一次应急救援演练、一场“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一项“查找身边的隐患”竞赛,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督促涉及有限空间企业按照省级“七张问题清单”整治工作要求,在6月底前,全覆盖开展有限空间专项应急演练。

(三)聚焦宣传应急管理重点工作

5.多维度宣传应急管理重点工作主动对接《中国应急管理报》《中国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行业媒体上级媒体和本地区主流媒体,充分报道危化品、城镇燃气、自建房、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领域的安全整治进展情况,宣传好的工作成效,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广泛发动基层网格员、企业职工开展“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行动,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评选活动,组织重大危险源企业、涉爆粉尘、有限空间作业等高危行业重点领域(场所)开展自查自纠,切实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6.集中曝光安全生产隐患和事故案例。围绕十大行业领域,在海宁《今日聚焦》栏目,集中曝光一批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企业设立安全生产公示栏,鼓励企业员工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和96119消防举报电话等途径举报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对查证属实的给予重奖。在安全生产月期间,上线“海宁应急”微信公众号“随手拍”小程序,鼓励广大群众开展隐患和违法行为“随手拍”,实时举报身边的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并及时核实查处。聚焦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行动,梳理确定一批存在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发生重大、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诚信机制管理规定,以铁腕手段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镇(街道)、大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向市安委办各提交不少于2起曝光案例,并在本地、本部门微信公众号上曝光不少于4起案例。

7.广泛开展主题宣传和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和最新疫情防控总体要求,开展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及6·16”咨询日活动。在“6·16”安全宣传咨询日当天,集中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邀请市级媒体开展“主播走一线”等专题报道活动,增进社会公众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理解;利用各类传播载体集中推送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安全标语、提示语音等,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浓厚氛围。深入推消地结合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联合消防救援机构、教育部门开展“百千万”“五进”活动。市教育局要在全市中小学校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市安委办和市教育局联合组织开展自然灾害、安全生产、防汛防台身边故事征集活动。各镇街要积极利用应急(安全)宣教体验馆和避灾安置场所开展群众安全教育讲座、应急疏散演练、应急自救互救技能培训等。除硖石、海洲外,各镇街要确定不少于10家规上企业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

(四)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8.接续传递“浙”里安全“三个专题行”活动。今年6月至12月,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重点抓好“三个专题行”。新闻宣传“专题行”。紧紧围绕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危化品、城镇燃气、自建房等重点领域专项排查等重点工作,组织媒体记者深入企业开展集中采访报道。隐患治理“专题行”。组织记者围绕安全生产大检查、“除险保安”大排查大整治等,与执法组、督查组随行跟拍,对相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予以公开曝光。云上宣教“专题行”。推进应急(安全)宣教体验馆入驻线上平台,并开展“云上教学”“云上体验”等宣传活动,打造应急安全知识传播的新载体。

9.进一步加强应急科普融媒宣传。通过海宁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平台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进行集中展播《嘉兴海宁浙江迈基科新材料有限公司“7.3”中毒窒息较大生产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片》,防汛防台动画短片以及日常生活的安全小知识等视频,深入开展安全文化理念的展示和宣传。在各镇(街道)、有关部门政务新媒体平台开设科普专栏,同步转发相关科普知识链接和安全知识小视频。同时,结合应急管理部第三届应急管理新媒体作品征集展播活动要求,征集、制作原创动漫、图解、短视频等新媒体产品,为全市应急管理科普视频资源库提供创意或内容支持。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市安委办负责统筹指导、协调各镇(街道)、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组织实施全市性的大型宣传教育活动。各镇(街道)、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明确分管领导,确定联络员,制定本地、本单位活动方案,精心组织,认真部署动员,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

(二)突出重点,夯实基础。要突出主题,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遏重大”攻坚战以及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作为“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的重点,突出消防、工贸、建筑施工、危化、道路交通、城市运行、特种设备、文化旅游、环保治理设施、电力等十大重点领域,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将主题宣传教育融入业务工作全过程,助力“遏较大、降亡人、去事故”。

(三)协调联动,务求实效。各镇(街道)、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统筹力度,加强活动组织实施的整体协调联动,确保活动有序开展、有效落实。要努力汇聚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促成矩阵式、全媒体、立体化安全生产报道格局,进一步强化宣传报道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有序开展,注重安全。各镇(街道)、各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要注重安全保障,准确把握当前意识形态领域形势,防范和处理好意识形态领域各种问题。要通过官方权威渠道采购宣传产品印制、采购、分发各类宣传产品需仔细审核文稿与图片内容。举办线下活动要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控制参与人数;举办线上活动要做好突发事件预案,做好网络安全保障,预防网络舆情发生。

请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于530日下班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见附件2);6月3日下班前报送活动方案;6月份每周二15点前报送本周活动开展的视频、图片、文字及其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资料;7月1日前报送2022“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活动方案和总结通过浙政钉或公文交换系统报送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沈安琪,朱新春浙政钉同号);联系电话:057********80;地址:海宁市文礼路3号。

 

附件:1.海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名单

2.海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3.2022年海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责任分解表

4.海宁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附件1

 

海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市级有关部门

(单位)名单

 

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民宗局)、市委编办、市直机关工委、市人武部、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体局、市卫健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执法局、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市供销总社、市气象局、邮政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大队、海宁火车站、高铁海宁西站、武警中队、市供电公司

 

 

 

 

 

 

 

 

附件2

 

海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

姓  名


职  务


办公电话


传  真


手  机


钉  钉


电子邮箱


 

将此表于530日下班前通过浙政钉发送至市应急管理局朱新春


附件3

2022年海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责任分解表

序号

专题

活动

内容

责任部门

1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专题学习

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组织观看一次《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

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2

媒体常态化播放

市级主流媒体常态化播放《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

市委宣传部、市传媒中心

3

深刻领会安全生产15条措施的实质内涵

市委中心组学习

在6月上旬组织开展1次市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邀请省应急管理厅领导专题辅导安全生产15条措施和浙江省安全生产25条措施。授课对象为海宁市四套班子领导、各镇街党委书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市应急管理局全体中层以上干部。

市委宣传部、市应急管理局

4

镇街、部门中心组学习

安排1次中心组理论专题学习,专题学习安全生产15条措施和海宁市40条具体举措。

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5

“一把手”谈安全发展活动

在大潮app开设“一把手”谈安全发展活动专栏,各镇街党委书记、各专委办牵头部门和市生态环境分局主要负责人围绕如何落实安全生产15条措施各发表一篇专栏文章。

各镇(街道)、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文旅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分局、鹃湖科技城、盐官度假区、市消防救援大队、市传媒中心

6

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

各镇(街道)推荐不少于1家重点企业负责人,在海宁应急微信公众号开设专栏讲述如何作为“第一责任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各镇(街道)、市应急管理局

7

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

多渠道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强化普法学习,在海宁电台《安然有约》直播访谈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在“海宁应急”微信公众号推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专栏,解读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的重要内容,做到普法天天讲;在《读者》杂志制作海宁安全生产月专刊,宣传企业主体责任相关要求;在微信朋友圈投放安全生产月主题“落实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系列广告,辖区内曝光量不少于50万次,营造安全氛围。

市应急管理局、市传媒中心

8

一线安管员职业风采展示

充分挖掘一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的先进典型,各镇(街道)、市水务集团、市供电公司、钱江生化、杭海城铁公司各推荐不少于1名一线安管员,微信公众号推出专栏展示新时代安管员的职业风采与责任担当,激励安管员切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7项职责。

各镇(街道)、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务集团、市供电公司、钱江生化、杭海城铁公司

9

参与“新安法知多少”网络知识竞赛

积极组织机关干部、党员群众、企业从业人员参与全国“新安法知多少”网络知识竞赛,力争参与人数、积分排名双提升。

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市应急管理局

10

开展机关党员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防灾减灾知识竞赛

依托微信公众号,与市委直属机关工委联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普法和防灾减灾知识竞赛,增强全社会的法治和防灾减灾意识。

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市应急管理局

11

行刑衔接案件宣传

深化“大执法”行动,持续加大行刑衔接力度,特别是加大危险作业罪打击力度,形成强有力的震慑。

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应急管理局

12

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职

一次应急救援演练

重点督促涉及有限空间企业按照省级“七张问题清单”整治工作要求,在6月底前全覆盖开展有限空间专项应急演练,并将演练视频上传至省“工业企业安全在线”平台,同步督促其他相关企业做好应急演练工作。

各镇(街道)、市应急管理局

13

一场“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

依托市安全生产协会,由协会会长、副会长、理事等企业负责人带头签订“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

市应急管理局、市安全生产协会

14

一项“查找身边的隐患”竞赛

积极发动辖区内企业开展“查找身边的隐患”竞赛,企业从业人员对发现的隐患及时上报所在单位,由企业对职工进行奖励。

各镇(街道)

15

聚焦宣传应急管理重点工作

多维度开展新闻宣传报道

市级主流媒体报道镇街安全生产特色亮点工作;各专委办积极在行业媒体或市级以上媒体发表特色亮点工作报道;各镇(街道)和各专委办向市安委办报送相关素材不少于2篇,市安委办积极对接《中国应急管理报》《中国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行业媒体、上级媒体,充分报道海宁市安全生产特色亮点工作;市传媒中心发表安全生产时评不少于1篇。

各镇(街道),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文旅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传媒中心、市供电公司

16

高危企业(场所)自查自纠

广泛发动基层网格员、辖区企业职工开展“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等行动,督促企业将隐患问题和闭环整改情况上传至省“工业企业安全在线”平台;组织重大危险源企业、涉爆粉尘、有限空间作业等高危行业重点领域(场所)开展自查自纠,切实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各镇(街道)

17

集中曝光安全生产隐患和事故案例

集中曝光安全生产隐患和事故案例

各镇街、十大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向市安委办各提交不少于2起曝光案例,并在本地、本部门微信公众号上曝光不少于4起案例。《今日聚焦》栏目每周2期曝光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和典型案例,安全生产月期间,总曝光不少于8期。

各镇(街道),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文旅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传媒中心、市供电公司

18

鼓励企业员工投诉举报

在企业设立安全生产公示栏,鼓励企业员工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和96119消防举报电话等途径举报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对查证属实的给予重奖。

市安委办、各镇(街道)

19

开展安全生产“随手拍”活动

在安全生产月期间,上线“海宁应急”微信公众号“随手拍”小程序,鼓励广大群众开展隐患和违法行为“随手拍”,实时举报身边的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并及时核实查处。

市应急管理局

20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诚信机制

结合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行动,梳理确定一批存在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发生重大、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诚信机制管理规定,以铁腕手段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镇(街道)、市应急管理局

21

广泛开展主题日宣传和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6·16”咨询日活动

在“6·16”安全宣传咨询日当天,开展广场集中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

各镇(街道)、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文旅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传媒中心、市供电公司

22

“主播走一线”活动

选择安全生产重点企业,邀请市级媒体走进现场,直击安全生产一线,通过大潮直播间云直播的方式,参观生产过程、工艺流程、装置设备,介绍安全生产举措。

市应急管理局、市传媒中心

23

开展“安全宣传全屏传播”

利用各类传播载体集中推送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安全标语、提示语音等,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浓厚氛围。

各镇(街道)、市级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24

开展“百千万”“五进”活动

市教育局要在全市中小学校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市安委办和市教育局联合组织开展自然灾害、安全生产、防汛防台身边故事征集活动;在应急(安全)宣教体验馆和避灾安置场所开展1次群众安全教育讲座、应急疏散演练、应急自救互救技能培训等;除硖石、海洲外,各镇街各组织10家规上企业,全市共100家以上规上企业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

各镇(街道)、市教育局

25

接续传递“浙”里安全“三个专题行”活动

新闻宣传

“专题行”

紧紧围绕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危化品、城镇燃气、自建房等重点领域专项排查等重点工作,十大重点领域报送行业领域重点企业不少于2家,组织媒体记者深入企业开展集中采访报道。

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文旅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传媒中心、市供电公司

26

隐患治理

“专题行”

组织记者围绕安全生产大检查、“除险保安”大排查大整治等,与执法组、督查组随行跟拍,对相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予以公开曝光。

市安委办、市传媒中心

27

云上宣教

“专题行”

推进应急(安全)宣教体验馆入驻线上平台,并开展“云上教学”“云上体验”等宣传活动,打造应急安全知识传播的新载体。

市安委办、各(镇)街道

28

进一步加强应急科普融媒宣传

全媒体宣传

通过海宁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平台在“安全生产月”期间集中展播《嘉兴海宁浙江迈基科新材料有限公司“7.3”中毒窒息较大生产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片》,防汛防台动画短片以及其他安全科普类视频。在各镇(街道)、有关部门政务新媒体平台开设科普专栏,同步转发相关科普知识链接和安全科普小视频。

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市应急管理局、市传媒中心

 

 

 

 

 

 

 

 

附件4

海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       电话:         填报日期:      

活动项目

内容要求

进展情况

安全生产月活动

学习贯彻

习近平总书记

关于安全生产

重要论述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 论述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 推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专题研讨、集中宣讲、培训辅导等(   )场,参与(   )人次;

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   )场,参与 (   ) 人次;

开展“一把手”谈安全发展活动(   ) 次,参与 (   ) 人次;

在主流媒体播放《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   ) 次;

组织集中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 次,参与 (   ) 人次;组织辖区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   ) 次,参与 (   ) 人次;

安全生产月活动

宣传贯彻

安全生产法

 

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推动第 一责任人守法履责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的宣传力度。

组织开展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   )参与(   )人次参与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   )人次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次,参与 (   ) 人次;利用报、网、微、端等平台开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宣传专栏(   )个。

曝光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   )

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发现问题(   );

查找身边的隐患”,查找隐患(   )条。

聚焦宣传应急管理重点工作

多维度宣传全市应急管理重点工作。围绕“除险保安”、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等重点工作,集中开展新闻宣传报道,做好重要制度成果转换,并推动工作落地见效。

开展“安全红袖章”活动 (   ) 次,参与 (   ) 人次;

开展“事故隐患大扫除”活动 (   ) 次,参与 (   ) 人次;

开展“安康杯”竞赛评选活动(   ) 次,参与 (   ) 人次。

安全生产月活动

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和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全屏传播”;推动安委会成员单位加强协调联动和资源投入。

开展“主播走一线”等专题报道活动(   )参与(   )人次;“新安法知多少”“安全生产法和防灾减灾知识竞赛等活动(   )参与 (   )人次制作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提示语音等(   )/,宣传受众(   ) 人次

开展进门入户送安全(   )受众(   )人次

组织安全志愿者在行动(   )参与(   )人次

各类应急演练体验活动(   )参与(   )人次。

开展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和“6·16”咨询日活动(   ),参与(   )人次;“安全宣传全屏传播”(   ),受众(   )人次;开展自然灾害、安全生产、防汛防台身边故事征集活动(   )次,参与(   )人次

开展安全教育讲座、应急自救互救技能培训(   )参与(   )人次

其他特色活动

可根据实际情况选填。

组 织 (  ) / , 参 与 (  ) 人 次 ,  传 受 众 (  ) 人 次 。

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专题展;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发挥媒体监督作用,集中曝光突出问题,每月至少在市级主流媒体曝光1-2个典型案例,并向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报送情况。

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专题展(   )场,参与(   )人次;

社会公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   )项;

发挥媒体监督作用,集中曝光突出问题(   )个;

向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报送典型案例(   )个。

 


抄送:嘉兴市安委办

海宁市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25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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