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海宁市聚焦工业源、生活源、移动源三大领域,坚持三强化夯实污染减排,削减污染“存量”,腾出环境容量,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截至2022年12月,核算减排:化学需氧量2112.080吨、氨氮275.235吨、氮氧化物96.238吨、挥发性有机物1270.286吨,超额完成年度减排任务。 一是强化政策引领。制定《海宁市2022年应对气候变化和污染减排工作要点》,明确减排项目、具体减排效益,做到工作有安排、任务有分解、责任有落实,有力推动污染减排工作顺利推进。首次设立生态减排奖,对完成污染减排任务的镇(街道)给予1吨1万元奖励,共奖励资金964.98万元。持续强化污染减排考核机制,对未完成减排任务的镇(街道)予以扣分,扣分分值1.25~5分不等。 二是强化科学谋划。“帮扶式”挖掘减排工程,确保项目落地见效,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污水处理设施提升、产业结构升级等重点工程67个。鼓励纺织、涂装等行业含挥发性有机物物料源头替代,从源头推进污染减排,VOCs减排142.46吨。以优化产业结构为导向,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以及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城市规划、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大力推进结构减排,削减VOCs299.88吨、NOx17.4吨。统筹“路、油、车”治理,持续推进老旧车淘汰,减少NOx排放72.17吨。 三是强化协同推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以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安全高效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2022年完成治气项目125个。探索减污降碳协同,其中,恒骐环保聚酯汽提尾气有机物回收利用项目入选省级示范项目,预计可减少VOCs14.7吨、CO28400余吨。推行“绿岛”项目建设,通过化零为整、集中处理的方式,提高企业污染治理效率,助力企业向好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