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1〕79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6部门关于切实抓好2022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浙农专发〔2022〕2号)、《嘉兴市农业农村局等6部门关于切实抓好2022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嘉农发〔2022〕22号)等文件精神,现拟发放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本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以2021年水稻种植面积为依据。经审核:全市441户规模水稻种植主体拟补贴资金2382.1924万 元,全市9,528户水稻种植散户(含低收入农户)拟补贴资金111.4512万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2年6月8日——6月1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海宁市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87223594(市农作站)、80782719(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87292020(财政局农业科)。
附件:
海宁市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拟补贴公示清册.xlsx
海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