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金扬现代化养殖共富基地建设项目 |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丁桥镇金扬村金扬庙76号 | 嘉兴立华畜禽有限公司 | 企业拟投资2298.85万元,于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丁桥镇金扬村金扬庙76号建设肉鸡养殖场,占地面积约86.62亩,项目用房及配套设施建设由海宁市丁桥镇金敭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企业采购笼养设备、配套养殖设施(水线、料线、料塔、通风保温设备、环控设施)及环保设备(鸡粪发酵罐、污水处理设备、中央集粪设备等)。项目建成后,养殖规模为年存栏肉鸡50万羽,出栏肉鸡175万羽。 | 已按相关要求开展公众参与调查。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气:发酵废气收集后经一套两级除臭喷淋+生物滤池系统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收集后经一套一级除臭喷淋+生物滤池系统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鸡舍废气经水帘+防臭网除臭系统处置后无组织形式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引至屋顶排放。 2、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管,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纳管排放,废水最终进入丁桥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建筑隔声、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措施,加强日常维护。 4、固废:一般包装物集中收集后由物资单位回收;鸡粪、散落羽毛、污泥进发酵罐发酵后作为有机肥原料外售;病死鸡暂存于冷冻冰柜,委托无害化处理中心处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0月30日(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3日 联系电话:0573-87289167; 通讯地址:海宁市海州西路226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投资项目窗口 邮编:314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