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001008004003011/2016-48811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

    2016-09-19

  •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 有效性:

    有效

  •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图文解读)关于《海宁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费用追偿办法》(海财政〔2016〕121号)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12-11 17:57 来源: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文字版:关于《海宁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费用追偿办法》(海财政〔2016〕121号)的政策解读.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