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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4003014/2023-81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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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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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3-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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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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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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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裁分类: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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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高纯电子材料及前驱体材料生产项目 | 海宁市尖山新区安江路南侧、金牛路西侧 | 浙江英德赛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新增土地28364m2,购置国产精馏塔、国产反应器等设备,实施高纯电子材料及前驱体材料生产项目。项目实施后,形成年产100吨电子级三氯氢硅(6N)、100吨电子级二氯二氢硅(6N)、12800吨电子级四氯化硅(6N)、800吨电子级甲硅烷(6N)、417.6吨氯硅烷混合物、500吨副产盐酸的生产能力。 | 据环评,项目环评编制阶段,业主单位按规定通过网上公示、张贴公示等途径,组织开展了环评公众参与工作。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气:项目氯硅烷装置中除液氯废气外,其余含氯硅烷及甲硅烷工艺气及部分污水站恶臭废气经TO炉焚烧后,由急冷+布袋去除二氧化硅硅粉,再经活性炭喷射及布袋进一步净化后,与液氯气一并降膜吸收,降膜吸收后的装置废气经三级碱喷淋处理后经不低于25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5) 。其余的污水站废气、危废间恶臭气体收集后经两级碱喷淋处理后排气筒排放(DA006)。2、废水:项目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经中和调节+还原+混凝沉淀+生物接触氧化+二沉处理后纳管排放。3、固废:分类收集并设专门场地存放,危废暂存设施满足GB18597-2023要求。危险废物处置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一般固废委托综合利用。4、噪声:选用设备,局部隔声,对高噪声设备空压机、压缩机等增加隔音消声设施,加强设备维护。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20日(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3日;
联系电话:0573-87289023;
通讯地址:海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投资项目区窗口; 邮编:314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