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我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浙江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11月12日
浙江省民政厅 财政厅 残联关于印发浙江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民福〔2021〕191号).pdf
浙江省民政厅 财政厅 残联关于印发浙江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民福〔2021〕191号)
发布时间:2023-12-15 09:22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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