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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33/2023-73811 发文机关:市城投集团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3-02-15 11:31
责任部门:市城投集团 责任科室: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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鹃湖入选第二批浙江省“五水共治”实践窗口

近日,第二批浙江省“五水共治”实践窗口名单公布,全省共有20家单位入选,海宁市鹃湖榜上有名。

鹃湖位于海宁中心城区东南侧,东毗08省道,南邻江南大道,西连竞芳路、阆声路,北接浙大国际校区,总面积约220公顷,其中湖区水域面积90公顷,平均水深3米,蓄水容积274万立方米,水质常年稳定在Ⅲ类水(湖泊标准),是海宁市民群众最喜爱的观光休闲场所之一。

近年来,为切实做好鹃湖水质的管控和维护,营造“水清、岸绿、景美、民乐”的鹃湖自然风光环境,市城投集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紧扣“五水共治”主题,以海宁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为基地,以加强责任落实、综合治理和宣传力度为举措,科学有序开展“五水共治”管理工作及教育活动。

下一步,市城投集团将持续做好鹃湖水环境保护工作,依托自身优势,借力鹃湖“五水共治”实践窗口平台,不断提升“窗口效应”,充分发挥宣传示范引领作用,让更多市民群众参与到“五水共治”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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