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拟对浙江虎霸建设机械有限公司年新增500台塔式起重机技改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3-02-09 08:46 来源: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浏览次数: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浙江虎霸建设机械有限公司年新增500台塔式起重机技改项目

海宁市长安镇(高新区)新兴路32

浙江虎霸建设机械有限公司

企业拟投资3800万元,将现有项目所用的油性漆全部改为水性漆,对现有污水处理站进行提升改造,并新增锯床、车床、专用机床、电焊机器人等设备,形成年新增500台塔式起重机的生产能力,项目实施后,全厂生产规模为年产1000台塔式起重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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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抛丸粉尘:收集后由2套布袋除尘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 底漆废气((含调漆)):收集后由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 面漆废气:收集后由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 焊接烟尘:移动焊接烟尘净化装置处理后车间内排放 切割烟尘:移动式粉尘过滤器处理后车间内排放 食堂油烟: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屋顶排放 金属边角料、焊渣及电焊头、废钢丸、布袋收尘外售物资部门;含油金属屑、废乳化液、废机油、漆渣泥、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内衬袋、废包装桶、废复合膜、废催化剂、废抹布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泥委托由污泥处置的单位处置;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噪声:隔声、减振等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29日至2023215日。  

公示时间:202328

联系电话:0573-87289193  传真:0573-87289193    

通讯地址:海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投资项目区窗口  邮编:314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