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001008004003015/2023-75518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

    2023-04-24

  • 发文机关: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2023-04-24

  • 体裁分类:

    公示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关于对《海宁市具有历史价值的公园保护名录(第一批)》的公示
时间:2023-04-24 09:16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公园是承载城市历史和文化的空间载体之一,对于延续城市历史文脉,弘扬地方传统文化,凸显地方的文化特质和精神,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加大对具有历史价值公园保护力度,推动我市历史文化保护工作有序开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建立我市具有历史价值的公园保护名录,现将《海宁市具有历史价值的公园保护名录(第一批)》予以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凡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电话或者来访的方式进行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4月24日至4月28日

联系电话:87232875

联系地址:海宁市文礼路3号海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09室

附件:海宁市具有历史价值的公园保护名录(第一批).docx

海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