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巩固、深化美丽乡村创建成果,持续推进全面增收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高水平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的实施意见》《中共嘉兴市委办公室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高水平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的实施意见》,结合海宁实际,现就我市推进共同富裕深化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地为统领,以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为主抓手,围绕全域秀美、共同富裕的总目标,坚持党建引领,突出规划、建设、管理、经营并重,着力打造具有“国际范、江南韵、乡愁味、潮城风、活力劲”的诗画江南。到2023年底,实现星级共同富裕村全覆盖,新增三、五星级共同富裕村10个左右,人居环境绿色秀美村达到80%以上,全市省新时代美丽乡村达标村全覆盖,精品村达到50个以上,省3A级景区村庄13个,海宁市级以上文明村达到95%以上,提升打造美丽乡村精品线10条,全市呈现“点上重出彩、线上变精致、面上更美丽、村村有活力”的美丽乡村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一)注重党建引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建工作的统领作用,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强化党组织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组织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的覆盖力、凝聚力、号召力和动员力。
(二)坚持规划先行。坚持多规合一、完善规划,整合资源、统筹推进,坚持绿色发展、生态优先,注重串点连线、连线成片,构建一幅全域提质的美丽乡村新蓝图。
(三)注重文化传承。坚持因地制宜、彰显地域特色,尊重保护传统肌理,深入挖掘传统文化、历史传承、乡愁记忆,注重环境、产业、人文和谐发展,打造富有传统韵味的水乡新格局。
(四)促进产业发展。坚持市场导向,培育发展特色产业、新兴业态,注重农业招商引资,充分挖掘农业农村功能与价值,大力培育发展乡村“假日经济”“夜经济”,推进一二三产深度融合,实现美丽乡村向美丽经济不断转化。
(五)加强群众参与。坚持以人为本、开拓创新,不断改进创建模式、深入推广众筹共建、共治共享等创建办法,充分发挥农民群众主体作用,使农民群众真正成为美丽乡村的参与者、建设者、受益者。
三、主要任务
(一)围绕“点上重出彩”,打造一批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村庄
1.开展星级共同富裕村创建。抓实抓好星级美丽乡村向星级共同富裕村转型,结合工作重点调整相关指标,对全市行政村(撤村建居、城乡一体新社区不列入考核)实施星级共同富裕村创建,实现再提升、新达标,确保三年内实现星级共同富裕村全覆盖;建立健全“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动态管理机制,完善摘(降)星制度,对一、三星级村开展竞争性提档升级活动,到2023年底,全市三、五星级共同富裕村占行政村总数的25%以上,新增三、五星级共同富裕村10个左右。
2.开展新时代美丽乡村创建。有序推进省新时代美丽乡村创建,发挥示范村的引领作用,以点带面,进一步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整体水平,到2023年底,实现省新时代美丽乡村达标村全覆盖,三分之一的村创建成省新时代美丽乡村精品村,新增省美丽乡村示范镇2个、特色精品村6个。
3.开展省A级景区村庄创建。探索文旅融合进乡村,加大乡村旅游宣传推广力度。培育“一村一品”主题,加大对村庄进行景区化改造、对产业进行景观化提升、对设施进行旅游化配置、对人文进行市场化发掘,建设村庄整体风貌协调、公共服务设施齐全、传统村落彰显韵味,到2023年底,全市新增A级景区村庄20个,其中3A级3个。
(二)围绕“线上变精致”,建设一批畅通、畅游、畅心的风景长廊
1.实施美丽乡村风景线拓面提质。巩固扩大党建美丽乡村风景线成果,围绕“一村一品、一线一韵”主题,整合新一轮“整乡推进、整县提升”特色群、示范带的提升打造,三年内每个镇至少提升建设一条镇级美丽乡村精品线,每条线串联2个及以上精品村(点),打造线路规划合理,主题定位明确、乡土特色鲜明、元素内涵丰富、农旅产业结合、宜居宜游宜乐的线上精品。
2.继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按照农村公路建设与美丽乡村深度融合的目标,不断提升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到2023年底,全市完成农村公路改造提升建设30公里以上、组级道路改造提升建设300公里以上,3A级景区村庄通公交;完善农村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继续推进城乡公交高质量发展,公交站点提升150个以上。
3.持续开展“美丽”系列创建。围绕“创新驱动、融杭接沪、强镇富村、生态优美、品质生活”战略目标,推进美丽城镇建设。以擂台赛、PK赛活动为载体推进优美庭院创建,争创市级、嘉兴市级“优美庭院”示范,示范村达到90%以上、示范户达到60%以上。实施美丽田园建设行动,结合美丽乡村风景线建设,每条镇级风景线建成一个美丽田园示范区,到2023年底新增创建嘉兴市级美丽农场2家、嘉兴市级美丽田园示范区6个。持续推进美丽河湖建设,大力实施碧水行动方案,三年内完成河道疏浚及综合治理150公里,努力构建全域河湖一张幸福水网,打造水润海宁金钥匙。
(三)围绕“面上更美丽”,树立一批共建、共治、共享的示范典型
1.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统筹星级共同富裕村长效管理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围绕农村人居环境“三清三整三提升”和“全域秀美”工作要求,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持续推进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常态化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督查和考核评比工作,达到农村全域洁化、绿化和美化,到2023年底,全市绿色秀美村庄达到80%以上。
2.推进农村公共厕所管理服务提升。坚持科学布局、因地制宜、以人为本、数字引领、注重长效原则,以便利化、智慧化、人性化、特色化、规范化为基本要求,大力推动农村公厕建设改造与管理服务提升,有效提升农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到2023年底,实现村级规范化农村公厕、公厕“所长制”、厕所污水无害化处理三个全覆盖,同步推进村庄景区旅游厕所建设,累计完成新(改)建厕所50个;完善农村公厕长效管护机制,建成省级星级公厕60座以上,其中省级示范性公厕6座,嘉兴市级乡村驿站3座。
3.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水平。深入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优化提升行动,全面推广“互联网+智慧”收运模式并基本实现全覆盖,着力提升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准确率,建立完善垃圾分类溯源到户、分类到户、减量到户高质量推进机制,进一步畅通园林废弃物、大件垃圾等的处置渠道,切实提高垃圾分类工作水平;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创建,每年创建省级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3个。
(四)围绕“村村有活力”,培育一批景区、商区、社区(村庄)一体的美丽经济集聚体
1.培育美丽产业。以景区村庄和乡村特色产业为依托,有效整合美丽乡村农文旅资源,充分挖掘农耕文化和乡土特色,加大乡村旅游专业策划、宣传推介和质量统一管理,建立与盐官观潮、皮革城时尚购物等旅游景区的有效联动机制,深度打造“假日经济”和“夜经济”,实现美丽产业向美丽经济的效益转化。紧跟消费新趋势,进一步培育景点、餐饮、民宿等网红打卡点,举办休闲娱乐和特色文艺活动,创新消费场景,打造美好周末度假和乡村夜生活体验,吸引周边城市消费群体住下来,让田园式“假日经济”和“夜经济”激活乡村发展活力,培育争创省级“夜经济”示范点1个。
2.提升乡村治理。有效发挥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作用,深化政治、自治、德治、法治、智治“五治融合”,主推“党建引领•众管微治”治理模式,创新设立“股份+善治积分”分红工作机制,全面打响党建引领“五治融合”乡村治理品牌。结合浙江省善治村、善治示范村、嘉兴市“三治融合”示范村(社区)、“整乡推进、整县提升”示范村(社区)等创建活动,深入推进无讼、无访、无案、无骗、无毒“五无”村(社区)创建活动,努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提升乡村善治新水平。到2023年底,浙江省善治村、善治示范村达到106个以上,嘉兴市“三治融合”示范村(社区)达到137个以上;创建“五无”村(社区)103个以上。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到2023年底海宁市级以上文明村比例达到95%,文化礼堂(文化家园)建设实现全覆盖。
3.数字赋能转型。加快开发数字化运用平台,推进数字乡村建设,积极探索数字赋能产业发展、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用数字化引领驱动美丽乡村,推动“互联网+”向乡村延伸,以电子商务进农村、乡村智慧治理、数字公共服务、网络直播等手段来带动乡村旅游、乡村生活服务、休闲农业、农村文化、农产品新零售等产业,让大数据带来“大红利”,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构建多样化的电子商务培训组织体系,每年新增省级电子商务专业村3个,到2023年底,全市省级电子商务专业村达到100个以上。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深化“千万工程”推进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由海宁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做好顶层设计,及时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和项目管理要求,加强工作指导、定期交流情况、统筹协调推进;各镇街要围绕建设目标和要求,完善相关政策,指导各村(社区)制定好建设计划,确保建设项目按计划有序实施;各村(社区)要对照建设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定项目、定责任人,确保建设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二)强化要素保障。实施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理补助,按照行政村规模大小,分别给予每年每村12万元、16万元的补助,并与考核结果挂钩,对撤村建居、城乡一体新社区,分别给予每年每村6万元补助,市镇街财政分别承担50%;通过市级考核验收的镇级美丽乡村精品线,市财政给予新增建设投入5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800万元/条;列入市级美丽乡村风景线建设的,其新增建设项目投入按照市镇村5:4:1的比例补助;被评为市级、嘉兴市级优美庭院示范村的,市财政分别给予4万元、6万元奖励;被评为海宁市级优美庭院示范户的,市财政每户奖励0.1万元;被评为省级星级公厕和省级示范性公厕(乡村驿站)的,市财政分别给予0.5万元、1万元奖励。
(三)强化督查考核。进一步加大对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考核力度,把建设美丽乡村作为部门、镇街目标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突出对镇级精品线建设工作的考核,重视美丽乡村长效运维和经营。强化督查检查,通过开展定期、不定期督查检查,狠抓项目落实、查找问题短板、提升工作效能,确保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高效、高质量完成。
(四)强化宣传发动。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开展宣传工作,激励和引导全体村民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发挥村民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引导各方形成正确的建设理念,鼓励村集体、农户、乡贤和社会团体等筹资、筹劳建设美丽乡村;进一步加大活动力度,举办群众喜闻乐见的农事体验、民俗节庆活动,发挥典型样本的示范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