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新增23000吨PVC装修材料、21000平木质家具技改项目 | 海宁市袁花镇储唐路58号 | 浙江世纪豪门家居科技有限公司 | 根据企业发展需要计划投资3000万元,利用现有闲置工业用房进行扩大生产,并计划新增挤出机、平贴包覆机、平板喷绘机等设备,项目实施后将新增年产PVC装修材料23000吨、木质家具21000平方米的生产能力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气:采取治理措施后,企业排放的污染因子均可达到相应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因此,项目废气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周边大气环境可维持现状 废水:从管网建设、水量、水质、接管标准等各方面考虑,本项目废水进入海宁市尖山污水处理厂是可行的。且由于本项目污水不向周围水体排放,因此对附近的地表水环境没有影响 噪声:在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后,项目噪声不会对项目周围的声环境产生较大的影响 固废:建设单位只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产生的固废进行分类收集,并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基本原则,对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合理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5月10日(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3年5月4日 联系电话:0573-87289023; 通讯地址:海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投资项目区窗口; 邮编:314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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