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辅助
索  引:001008004003014/2023-77189 发文机关: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3-06-26 08:56
所属栏目:环境保护 访 问 量 :
进入老年模式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拟对浙江迦南肿瘤医院有限公司新建放射诊疗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建放射诊疗项目

海宁市丁桥镇迦南肿瘤医院地下1层放疗中心和核医学科

浙江迦南肿瘤医院有限公司

为了更好地为患者服务,拟在院区内新建放射诊疗项目,主要包括:(1)在住院楼地下一层新建核医学科,拟建成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配置1台PET/CT(型号未定,最大管电压150kV,最大管电流1000mA,属Ⅲ类射线装置)和1台SPECT/CT(型号未定,最大管电压150kV,最大管电流1000mA,属Ⅲ类射线装置),拟使用18F开展PET/CT核素显像诊断, 99mTc开展SPECT/CT核素显像诊断,PET/CT质量控制校正时拟使用3枚68Ge放射源,属Ⅴ类放射源。 (2)在住院楼地下一层新建放疗中心,拟新建2座加速器机房,配置2台医用直线加速器(型号为未定,X射线能量≤10MV,电子线能量≤22MeV),属Ⅱ类射线装置。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根据《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HJ 1188-2021),确定核医学科工作场所为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核医学科PET/CT机房、SPECT/CT机房扫描时产生的X射线;18F、 99mTc放射性核素在取药、分装、注射、注射后候诊、扫描等操作过程中产生的γ射线,以上射线会造成医务人员和公众的外照射。本项目核医学科工作场所控制区出入口拟设置“当心电离辐射”警告标志;PET/CT 机房、SPECT/CT 机房入口处拟设置“当心电离辐射”警示标识和工作状态灯。PET/CT 机房、SPECT/CT 机房设置有门机联锁装置,机房内外均设置有急停按钮,核医学科控制区出入口设置单向门禁系统,符合《核医学放射防护要求》(GBZ 120-2020)安全管理要求。 (2)拟配备的2台医用直线加速器的X射线最大能量10MV,电子线最大能量为22MeV,医用直线加速器开机期间,产生的X射线为主要辐射环境污染因素。本项目医用直线加速器机房入口处拟设置“当心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工作状态灯和门机联锁装置,机房内外均设置有急停按钮及监控装置,控制室通过监视器与对讲机与治疗室联络,医用直线加速器机房拟设置从室内开启治疗机房门的装置,防护门拟设有防挤压功能,治疗室迷道口拟设置固定式剂量报警仪,符合《放射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 121-2020)、《放射治疗辐射安全与防护要求》(HJ1198-2021)的安全管理要求。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627日至202373日(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3年6月26日

联系电话:0573-87289023

通讯地址:海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投资项目区窗口; 邮编:314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网站地图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 版权保护 | 隐私安全 |
主办单位:海宁市人民政府主办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浙ICP备14012341号 浙公网安备 33048102000515号 网站标识码:3304810001
建议IE7.0 1024*768分辨率以上浏览本网站
智能问答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