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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海宁市第14届中小学(幼儿园) 防溺水专项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14 14:30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中小学、幼儿园、园区管理中心

  随着天气逐渐转暖,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又将进入高发期,为有效遏制我市中小学生溺水死亡事故的发生,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展第14届预防溺水专项主题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同心防溺水,全力护成长。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10月31日。

  三、活动对象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在校师生及家长。

  四、活动内容

  1.举行一次启动仪式。各中小学校要通过国旗下讲话等形式,举行预防溺水专项教育活动启动仪式,以营造浓厚的校园防溺水宣传教育氛围。

  2.开展一次签名活动。各中小学校要组织一次以“同心防溺水,全力护成长”为主题的全校学生签名活动,将签名横幅在校内醒目位置长期悬挂,时刻警示学生提高预防溺水意识,切勿私自下水。

  3.召开一次主题班会。让学生讲述如何预防溺水,以及当发现、发生溺水事件时应如何处置、如何自救互救等。

  4.制作一期宣教板报。以预防溺水为主题,制作黑板报或宣传栏,经常性地向学生宣传预防溺水基本常识。明确要求中小学生必须做到以下“六不”: 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尤其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

  5.签订一份安全承诺。做好《海宁市中小学家校防溺水安全承诺书》签名工作,做到不漏一人,并将回执存档备查。

  6.开展一次家访活动。各学校要继续开展“学生安全,幸福千万家”教师家访活动,并在暑假前开展一次教师家访活动,做到家访全覆盖。

  7.设立一个警醒告示。各学校要从即日起至10月31日止,在学校大门入口位置设立一块警示牌,提示、告诫学生严禁私自下河游泳、预防溺水事故发生。

  五、工作要求

  1.切实增强防范学生溺水工作责任感

  当前天气逐渐变热,防范学生溺水工作又到关键时期。各校一定要清醒认识做好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以对党的教育事业高度负责和对广大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安全发展的工作理念,把防范学生溺水事故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尽早谋划、尽早部署、统筹安排、狠抓落实,切实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坚决防止学生溺水较大事故的发生,力争实现学生“零溺亡”。

  2.积极探索防范学生溺水工作新举措

  校根据以往经验继续抓好常规工作外,积极争取教育系统以外的资源和力量,创新工作举措合力防范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一是积极推动游泳场所建设。各学校要加强与属地政府的沟通,推动镇(街道)建设拆装式游泳池或土建游泳场馆全覆盖,着力为广大青少年儿童提供安全的游泳场所,并广泛开展以中小学生为重点的游泳技能培训,从源头处预防溺水事件发生。二是积极推进学生习泳培训。各学校要结合潮乡少儿习计划,推动学生游泳培训,提高学生游泳技能和生存能力。三是全面推动习泳项目普及。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家长、学生本人及镇(街道)、社区等注重孩子游泳技能的培训,激发学生习泳热情,提高学生参训人数。

  3.切实注重安全教育和社会宣传

  学校教育仍是提高学生安全意识,防范溺水等安全事故的重要方面,学校要与属地公安紧密联动,指导学校积极开展防范溺水工作。一要引导学校利用好校园安全教育平台的防溺水教育资源,着眼于提高防溺水教育的针对性、科学性、趣味性与有效性,认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二要通过班会、黑板报、手机短信、钉钉群信息、飞播字幕等多种方式反复提醒学生注意游泳安全,遇有同伴溺水时不要贸然施救;要在校园内外张贴各类宣传画,以喜闻乐见的形式将防溺水的安全意识真正入脑入心;三要加强与宣传部门和电视台、广播、网站、报纸等新闻媒体的协作,在夏季到来之际、暑假期间等重点时段,播放游泳安全和预防溺水教育专题片、公益广告、滚动安全提示字幕、制作发布专题报道等,加大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预防学生溺水的良好氛围;四要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作用,联合消防等职能部门入校开展溺水防范宣传、急救自救等工作,进一步提高学生溺水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4.深入开展学生安全千万家家访活动

  家长监护职责的落实,是减少学生溺水死亡的关键。为进一步密切家校联系,提高家长的安全意识与监护意识,各学校要部署开展“学生安全千万家”教师家访活动,实行网格化管理。通过教师家访,家长们自身的安全意识、对子女的监护意识都会更深一层,我们的安全工作也会更具成效。各学校一要提早部署,明确要求,发动教师在暑期放假前后进门入户指导家长加强子女安全教育管理。二要对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家庭进行排查,由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带队,组织教师在暑假前、暑假中逐一进行家访,并将家访反馈材料留存于学校备查,家访覆盖率必须达到100%。

  5.切实增强防溺水工作的部门联动作用

  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加强工作联动,推动形成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防溺水工作体系。一要积极主动会同宣传、妇联、团委、少工委、关工委等单位,完善防范溺水事故专项工作小组,健全专项小组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联动工作措施,落实部门责任;二要切实发挥镇(街道)和村居(社区)等基层组织在防范学生溺水方面的重要作用;三要继续联合组织积极开展防溺水救护演练;四要积极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单位)组织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等开展有益的暑期活动,减少孩子因缺乏家长看护而到河边嬉水、游泳导致溺亡的情况发生;五要动员包括学生家长、志愿者等在内的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防溺水工作,通过成立护苗队等做法,加大重点时段、重点水域的看管巡查力度。要继续敦促有关部门落实危险水域(包括建筑沙坑等)的管控责任,努力降低溺水事故发生率和学生溺亡人数。

 

  附件:1.海宁市中小学家校防溺水安全承诺书

     2.“学生安全,幸福千万家”教师家访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海宁市教育局

               2023421    


附件1

海宁市中小学家校防溺水安全承诺书

 

各位同学及家长:

  夏季即将来临,而夏季又是学生溺水事故的高发期。由于我市境内河网密布,小河水虽不深,但淤泥很厚;大河一般行船,水深浪急漩涡多。每年都有学生因私自下水游泳而溺水的事故发生,为使学生能安全度夏,学校正在开展防溺水专项教育。为使该项教育起到更好的效果,我们殷切希望能得到你们的关注和配合。

 

预防溺水学生承诺书

 

我向父母亲及学校郑重承诺:

  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学生签名:

2023年     月     日

 

注:本承诺书一式两份,签订后学生保留一份,学校保留一份存档。

预防溺水家长承诺书

 

我向孩子及学校郑重承诺:

  1.我已知晓学校正在开展防溺水专项教育,且已清楚孩子私自下水游泳、戏水的危险性;

  2.平时一定注意教育自己孩子不私自下水游泳;

  3.我会尽到监护责任:学生放学回家后、双休日、节假日是溺水事故的高发期,我会在这些时段做好孩子的教育、监护工作,尽到监护责任。

 

 

                           家长签名:

                           2023年   月     日

 

 

注:本承诺书一式两份,签订后家长保留一份,学校保留一份存档。


附件2

 

学生安全,幸福千万家教师家访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县(市、区)

学校名称

在校学生数

应走访学生数

实际走访学生数

参与走访

教师数

学校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手机)

































































































合计















注:请各710日前将各校的走访情况完成在线填报(教育系统钉钉工作群)。

 

 

 

 

 

 

 

 

 

 

 

 

 

 

 

 

 

 

 

 

 

 海宁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34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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