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宁市农村困难家庭危房常态化治理改造实施意见的通知》 (海政办发〔2021〕1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工作,经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复核确认,2023年度(许村镇、长安镇、周王庙镇、斜桥镇、袁花、黄湾镇)共8户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符合改造补助资格(详见附件)。
附件:改造资格认定表格.pdf
海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17日
关于2023年度海宁市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资格认定情况
发布时间:2023-07-18 11:32
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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