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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4003018/2023-77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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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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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海农发〔2023〕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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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3-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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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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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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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裁分类: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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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2023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改造提升我市农村通组道路,解决通组道路拥堵、安全隐患等各种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批示为指引,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以村民民主议事为基础、村级组织为项目主体、镇街初审、市级审定”的工作流程,确定2023年度通组道路改造提升实施项目,完善我市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织密农村道路“毛细血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激发共富新动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目标任务
通过路面拓宽、硬化浇筑和“白改黑”等方式,实施通组道路改造提升不少于100公里。
三、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23年1月底前)。对全市通组道路建设需求进行摸底调查,开展2023年度通组道路改造提升项目库申报工作,对申报项目进行现场踏勘并召开内部评审会,对拟入围项目反馈修改意见,完善项目设计及概算。
(二)立项启动阶段(2023年3月底前)。召开入围项目评审会,通过评审专家组现场打分确定2023年度通组道路改造提升项目,出台立项文件。对入围项目进行建设标准、竣工验收及资金使用等相关培训,开展宣传动员,将通组道路改造提升这项民生实事工程建设成为质量过硬工程、群众满意工程和廉洁工程。
(三)建设施工及检查指导阶段(2023年4-7月)。为加快项目实施,推进项目建设进度,根据项目开工情况核查镇(街道)、村级配套资金落实情况,拨付50%的财政奖补资金。提升项目建设水平和道路建设质量,开展中期进展督查,重点检查开工报建情况、合同签订备案及项目变更情况。将我市通组道路从注重连通向提升质量安全水平转变,从适应发展向引领发展转变。
(四)竣工验收阶段(2023年10月底前)。原则上要求所有项目9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项目交(竣)工后,对路面主要质量指标开展检测,并由统一招标入围的社会中介机构对项目进行工程造价审核和财务决算审计,形成验收报告。由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成联合验收组对已交(竣)工道路项目分批进行现场审核验收,根据验收情况兑现补助,拨付剩余财政奖补资金,并督促村(社区)做好资产结转工作,形成村集体资产,落实道路管护工作,保证民生实事项目正常运转,发挥长期效益。
四、组织领导
通组道路改造提升工作作为2023年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既是政治任务,更是民生工程,需要多部门配合,形成合力。为提升项目建设质量,将其列入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畴,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多部门和各镇(街道)上下协同、共同管理,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市农业农村局。对全市通组道路建设需求进行排查摸底,形成项目库。对村民议事程序是否规范、过程和结果是否公开、筹资筹劳标准是否合理合规进行审核,牵头组织项目立项评审、培训、检查指导、进度统计报送及验收工作。
(二)市财政局。对项目建设资金的检查和监督,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合理利用、专款专用,构建全过程闭环管理监督制度。
(三)市交通运输局。对建设范围、建设标准、建设质量是否合规进行监督和指导,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交通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进行路面结构层厚度、路面宽度、砼强度等主要质量指标开展检测,出具检测报告,划分合格、不合格两个档次。
(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新建、改扩建道路用地合规性、耕地进出平衡等进行审核指导。
(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通组道路的规划、申报、审核、审批、实施、验收、管护、监督检查和资金拨付等环节上,镇(街道)应加强项目建设的监督与管理,发挥就地就近资金监管和项目管理的作用。督促指导项目实施村(社区)做好通组道路养护工作,提升城乡交通一体化格局。
五、政策措施
所有项目按照《海宁市通组道路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海政办发〔2020〕9号)、《海宁市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海财政〔2020〕29号)等相关文件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工程原则上要求委托具有交通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按图施工,不得随意变更。工程招投标和工程变更参照《海宁市村级集体经济工程建设项目发包和建设管理办法》(海公管办〔2021〕1号)执行。
为强化资金扶持,按照“民办公补、规范透明、注重实效”的原则,项目资金由村级自筹资金、镇级财政补助和省市财政补助组成。财政奖补资金按投资额70%进行补助,省市镇三级财政补助比例为5:3:2。凡村级自筹资金不到位或镇(街道)奖补配套资金不到位的,以及完成的投资额不足计划90%的,市以上(含市级)奖补资金按比例相应扣减;若道路质量检测不合格的,责令整改,限期内整改到位的财政补助扣减10%;整改不到位的不予财政补助并取消五年内的一事一议申报资格。
六、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我市乡村通组道路总量大,但低等级数量也多,路面破损严重,安全隐患丛生,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次提案呼吁改造优化乡村通组道路。通组道路建设是解民忧、暖民心的大工程,为此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全面领会通组道路改造提升工作的重要意义,站在讲政治和顾全局的高度全力推进通组道路全覆盖工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提供坚实保障。
(二)全面压实工作责任。民生无小事,要把通组道路改造提升这项民生实事工程建设成为质量过硬工程、群众满意工程和廉洁工程。为此,各村(社区)作为项目实施主体,一定要严格把关通组道路建设质量和标准,村(社区)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务必要做到亲自抓、全程抓、深入抓,对道路建设总体质量和施工安全全面负责。各镇(街道)要认真落实统一建设要求,从严把控建设质量,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管控。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形成工作合力,细化各项措施,统筹协调,抓好业务监督、技术监督和廉政监督。
(三)确保按期全面完成目标任务。按照民生实事工程要求,我市今年所有通组道路建设项目要确保在9底前完成施工建设,10月底前完成项目审计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100公里”的考核目标。各项目实施村社要尽早全面开工,对标对表、倒排工期加快建设。同时要高标准、严要求,抓好验收和奖惩兑现工作,确保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任务,早日让人民群众受益。
附件:2023年海宁市通组道路改造提升项目月度计划表
海宁市农业农村局 海宁市财政局
海宁市交通运输局 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