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建设用地项目供地(村民建房)批前公示 2023年第25期
根据《关于建立和健全土地供应公示制度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用地意向者申请,下列单位用地拟以集体使用方式供地,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拟供地块基本情况表
序号 | 意向 用地者 | 项目名称 | 宗地位置 | 用地面积 (公顷) | 土地 用途 | 供地 方式 | 海自然农周字(2023)008号 | 海宁市周王庙镇荆山村村民委员会 | 周王庙镇荆山村村民建房 | 周王庙荆山村 | 3.1238 | 居住用地(农村宅基地) | 集体 使用 | 海自然农周字(2023)009号 | 海宁市周王庙镇石井村村民委员会 | 周王庙镇石井村村民建房 | 周王庙石井村 | 0.0623 | 居住用地(农村宅基地) | 集体 使用 | 海自然农周字(2023)010号 | 海宁市周王庙镇石井村村民委员会 | 周王庙镇石井村村民建房 | 周王庙石井村 | 1.0762 | 居住用地(农村宅基地) | 集体 使用 | 海自然农周字(2023)011号 | 海宁市周王庙镇石井村村民委员会 | 周王庙镇石井村村民建房 | 周王庙石井村 | 0.8318 | 居住用地(农村宅基地) | 集体 使用 | 海自然农周字(2023)012号 | 海宁市周王庙镇石井村村民委员会 | 周王庙镇石井村村民建房 | 周王庙石井村 | 0.0649 | 居住用地(农村宅基地) | 集体 使用 | 海自然农周字(2023)013号 | 海宁市周王庙镇之江村村民委员会 | 周王庙镇之江村村民建房 | 周王庙之江村 | 0.2240 | 居住用地(农村宅基地) | 集体 使用 | 海自然农周字(2023)014号 | 海宁市周王庙镇石井村村民委员会 | 周王庙镇石井村村民建房 | 周王庙石井村 | 0.5290 | 居住用地(农村宅基地) | 集体 使用 |
上述地块的公示有效期为10天。如有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周王庙镇自然资源所,并注明联系方式。 逾期视为无异议,公示期满我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报海宁市人民政府审批。 特此公示 联系人: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吴先生 电话:0573-87537026
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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