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辅助
索  引: 001008004003013/2023-78654 发文机关: 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3-08-18
所属栏目: 部门及镇、街道文件 发文字号: -
访 问 量 : 发布时间: 2023-08-18 11:06
进入老年模式
关于公开征求《海宁市混合产业用地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提升我市产业节约集约用地水平,进一步强化用地保障促进新型产业用地发展,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浙政发〔2023〕2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优化工业用地配置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通知》〔浙自然资函〔2023〕60号〕和《关于印发海宁市工业用地控制线管理规定的通知》〔海规委办〔2023〕1号〕 相关政策要求,借鉴先进地域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草拟了《海宁市混合产业用地管理实施办法》,现将《海宁市混合产业用地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公示期内若有意见,可书面或电话反馈至我局。

公示日期:2023年819日至829

联系人:范晓波  联系电话:0573-87287099

联系地址:海宁市梅园路203号  邮编:314400

附:《海宁市混合产业用地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818

《海宁市混合产业用地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8.16.pdf





网站地图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 版权保护 | 隐私安全 |
主办单位:海宁市人民政府主办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浙ICP备14012341号 浙公网安备 33048102000515号 网站标识码:3304810001
建议IE7.0 1024*768分辨率以上浏览本网站
智能问答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