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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水能随意取用吗?用错了可能违法→

发布时间:2023-08-20 11:37 信息来源:海宁市 浏览次数: 字体:[ ]

河水是“天降水”,可以随意取用吗?居民打上一桶浇花,没问题,企业抽水用作生产,NONONO!

那么,到底可不可以取用河水呢?我们先来看一个案件。

近日,执法人员巡查到某河沿岸时,发现一根蓝色的水管从附近厂房内延伸至河道内取水,执法人员立即向这家企业了解情况并进行现场勘查。

经询问负责人得知其抽取河道水给冷却塔供水,属于企业生产用水。涉案企业现场未能出具相关取水许可证明,擅自使用水泵直接从河道取水。执法人员现场向当事人进行普法教育,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将水管、水泵等取水设施予以拆除。

当事人未经批准取水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相关条款,依法对该企业“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相关规定,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国家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

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向市水行政主管提出申请并获得取水许可证。


一般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少量取用河水是法律明确允许的。《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详细规定了五种无需审批可直接取水的情形: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的水的;

(二)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的;

(三)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必须进行临时应急取(排)水的;

(四)为消除对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临时应急取水的;

(五)为农业抗旱和维护生态与环境必须临时应急取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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