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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42/2023-78232 发文机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3-08-03 15:34:37
责任部门:办公室 责任科室:食品安全协调与抽检监测科
所属栏目:公告公示 访 问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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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抽样编号为SBP23330000009931571的糯米黄酒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海宁市马桥街道随掌坊副食品店销售的,标称海宁盐官陈阁老宅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糯米黄酒(生产日期:2023-02-18)经抽样检验,氨基酸态氮项目不符合GB/T 13662-2018《黄酒》要求,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生产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一、罚款人民币45.00元;二、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04元。

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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