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老年模式
海宁市人民政府 W W W . H A I N I N G . G O V . C N
简体版 | 繁体版 | 无障碍阅读 | 浙江政务服务APP | 智能问答
今日海宁
Haining today

网站首页

市长之窗

海宁概览

政务公开

互动交流

咨询投诉

办事服务
当前位置:首页 >> 今日海宁
海宁火车站(龙城商业广场)区块启动征收!

发布时间:2023-08-04 16:38 信息来源:海宁市 浏览次数: 字体:[ ]

海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火车站(龙城商业广场)

区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海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已确定火车站(龙城商业广场)区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特公告如下:

一、房屋征收范围:东至硖西路,南至仓基河,西至海昌路,北至西立交路(详见公告所附红线图)。若征收范围发生变化,以征收决定为准。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在上述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装修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当增加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海宁市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日


海宁市人民政府主办 | 网站标识码:3304810001 | 浙ICP备14012341号 | 浙公网安备 330481020005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