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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01/2023-79388 发文机关:市府办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3-09-13 09:55
责任部门:市府办 责任科室:政务督查科
所属栏目:民生实事 访 问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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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全用气保障项目(2022年)绩效评价情况的报告

根据《海宁市重大政策决策绩效评价办法》(海委办发〔2018〕11号)和海宁市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度海宁市绩效评价项目计划》(海绩效领〔2023〕1号),市财政局会同第三方组成评价小组对“安全用气保障项目(2022年)”开展了绩效评价。

评价小组采取集中座谈、问卷调查、现场走访、材料审核、数据核对和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先后实地走访了12个镇(街道)、37个村(社区),召开座谈会7场,发放并回收问卷1572份,并充分听取了实施主体单位(市住建局、12个镇(街道))、项目执行人员(4家燃气公司)以及受益群众等对项目实施和效益情况的意见建议。本次评价综合得分85.07分,结果为“良好”,综合满意度85.93%。现将有关评价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实施背景

根据2020年全国燃气爆炸数据分析报告,有80%的户内燃气爆炸、起火事故是因老鼠咬破胶管、胶管脱落或老化开裂引起燃气大量泄漏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2020年至2022年初我市共发生涉燃气安全事故、事件40余起,其中因燃气胶管老化、脱落造成事故的占比为三分之一,使用橡胶软管带来的安全隐患亟待重视。2021年我市开展了小餐饮用户瓶装燃气“五重防护”改造,为小餐饮用户改造燃气管道为硬管连接、连接方式更换为丝口连接、更换燃气金属波纹管、加装可燃气体报警器、安装燃气自闭阀,完成改造5780户,进一步提升了小餐饮的用气环境,小餐饮行业事故率明显降低。为加强全市居民用户用气安全,2021年市城市运行安全委员会提出开展燃气居民用户“三重防护”改造,市住建局将该项目申请列入2022年政府民生实事工程,经海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票决,确定了居民用户安全用气保障纳入海宁市政府2022年民生实事项目。

(二)项目主要内容和做法

1.本项目按照“部门指导、属地组织、企业配合”的原则进行,市住建局负责统筹协调并制定保障项目实施方案,负责保障项目市级补助资金预算申报和补助资金申报材料的审核。各镇(街道)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辖区内安全用气保障项目,制定辖区内燃气安全用气保障项目工作计划,在燃气企业配合下进行燃气安全使用宣传、入户安检并更换燃气配件,负责保障项目镇(街道)级补助资金落实和补助资金申报材料的审核。燃气企业负责采购符合国家安全使用要求的燃气配件,在镇(街道)组织下,合理安排工作人员,配合入户安检并更换居民用户的燃气配件,同时做好安全用气常识的宣传和燃气使用的安检工作。

2.将海宁市15.5万户使用橡胶软管的瓶装燃气用户燃气配件更换为含丝口减压阀和燃气专用金属波纹管。实施单位分别为海宁市人泰液化气有限公司(负责许村镇、长安镇、周王庙镇),海宁市民泰煤气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其余镇(街道))。

3.将海宁市2.8万户使用橡胶软管的管道燃气用户燃气配件更换为燃气专用金属波纹管。实施单位分别为海宁星港燃气有限公司(负责长安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海宁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其余镇(街道))。

(三)资金投入情况

瓶装燃气每户改造费用为120元,管道燃气每户改造费用为100元,由市财政、镇(街道)、燃气企业各承担1/3。项目启动后,市镇两级财政按照承担费用的60%预拨给燃气企业,项目完成后按实际更换户数结算并支付剩余资金。

项目计划总投入2166.66万元,实际完成总投入2219.75万元,其中:市财政568万元,镇(街道)141.69万元,燃气企业1510.06万元。除许村镇和海洲街道外其余镇(街道)未向燃气企业预拨资金,市住建局和12个镇(街道)尚未根据实际更换户数与燃气企业进行结算和支付。

(四)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1.绩效目标

根据市政府切实加强居民燃气用户安全管理工作要求,由市住建局牵头、属地政府组织、燃气企业配合,在2022年10月底前,在全市35万户燃气居民用户中开展燃气安全使用知识宣传,在用户自愿的情况下,为燃气用户更换灶具燃气胶管为燃气专用金属波纹管(瓶装燃气用户同时更换减压阀为带丝口连接减压阀),切实提高我市燃气使用管理工作水平,有效防范燃气事故的发生。

2.完成情况

截至2022年10月底,已完成安全用气保障项目计划数量,累计更换瓶装燃气户数160,980户,完成率103.86%;更换管道燃气户数28,799户,完成率102.85%。

二、取得成效

安全用气保障项目开展以来,组织有序,发动有方,推进有力,完成了预定的任务,达到了预期的目标,总体得到群众的广泛好评。本项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较好体现了民生实事项目的普惠性、开创性、效益性。

(一)有效提升燃气配件质量,保障用气安全

《燃气工程项目规范》中明确:当家庭用户管道或液化石油气钢瓶调压器与燃具采用软管连接时,应采用专用燃具连接软管。软管的使用年限不应低于燃具的判废年限(8年)。本项目更换前的橡胶软管规定使用时间只有18个月,不符合规范标准。更换后产品符合《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技术规程》《燃气用具连接用金属包覆软管(CJ/T 490—2016)标准》《燃气用户设施安全检查标准》等规定,金属管使用周期长达8年,配件质量显著提升,进一步保障生产生活安全。

(二)有效防止燃气事故发生,消减安全隐患

更换燃气专用金属波纹管可有效延长燃气管使用年限,减少居民用户更换频率,且具有抗老化、耐高温、防鼠咬等优点。更换符合标准的带丝减压阀,两端由插入式连接更换为丝口连接,可有效杜绝因减压阀质量和连接问题造成燃气泄漏的隐患。经问卷调查,已经更换的居民用户中有75.87%的人认为安全用气保障项目(居民燃气配件、燃气专用金属波纹管更换)对预防燃气安全事故有用。

(三)有效打造安全用气环境,提升安全意识

各镇(街道)利用属地优势,依托网格员和村民、居民小组长,将燃气安全提示和安全宣传视频发至各自的网格以及村民、居民微信群,并走村入户开展宣传。同时在入户安检、实施改造过程中进行用气安全知识宣讲,告知居民群众不合格灶具、胶管可能带来的严重危害后果。项目实施以来,共更换不合格灶具16000多台,整治外来煤气瓶3000多瓶,发放宣传单60000余份,转发微信公众号宣传文案1500余次。有效引导群众关注项目建设、参与项目监督,形成全社会大力支持、全民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让人民群众共享民生实事项目带来的成果。

三、评价发现的主要问题

通过本次绩效评价,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发现了下一步需要改进的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基础工作落实不够扎实

1.排摸规划不够全面。一是底数排摸不精准。由于瓶改管、出租房瓶改电和出租户减少等原因,瓶装燃气用户减少;同时因为新建房产项目、老旧小区改造和农村新建集聚小区建设等原因,管道燃气用户增加。市住建局于2022年9月21日对更换户数进行了重新测算,将项目目标调整为更换瓶装燃气居民用户15.5万户(原22万户),管道燃气需更换户数为2.8万户(原2万户)。二是规划部署不完善。本项目预计完成时间为2022年10月底,但由于居民用户较多、人口动态更新等原因,出于应换尽换、一户不漏的原则,在原定完成时间截止后改造工作仍在持续进行。截至2023年3月底已累计更换瓶装燃气户数162,622户、管道燃气户数32,669户,2022年10月底以来实施的改造工作(涉及瓶装燃气户数1642户、管道燃气户数3870户)是否按原项目进行管理和结算尚未明确。

2.宣传发动不够深入。本项目宣传方式以网格员或小组长上门发放纸质宣传单为主,主要宣传内容为本项目可以免费更换金属波纹管,但对于金属波纹管的优势作用和燃气安全相关知识宣传不够深入,居民用户的安全用气知识仍然较为缺乏。问卷调查显示,有22.83%的居民不知道海宁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中的安全用气保障项目,有40.41%的居民不太了解燃气专用金属波纹管相比老式橡胶软管的优势,在尚未更换波纹管的居民中只有47.71%的人认为燃气配件及燃气专用金属波纹管的更换对预防燃气安全事故有作用。实地走访中了解到长安镇长河社区因工作人员岗位变动,对本项目不知情,相关工作并未开展。

3.问题处理不够及时。项目实施过程中未建立健全问题发现、上报、处置的闭环机制。调查问卷显示,有20.90%的燃气工作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碰到问题后未及时跟进解决。如新奥公司工作人员在海昌街道皮都社区为居民更换金属波纹管过程中,由于居民的燃气管埋在墙体里,需把墙体里的管子拉出来后打孔做明管,工作人员嫌拉管子费时而不愿意更换,未留下联系方式便离开,居民只能继续使用旧的胶管,留下安全隐患。又如新奥公司工作人员在马桥街道绿港嘉苑进行入户年检时发现居民使用的是橡胶软管,但未告知居民可参与安全用气保障项目将其免费更换为金属波纹管,后续也未进一步核实情况和上门更换。

(二)项目统筹管理不够到位

1.属地主体责任未全面落实。各镇(街道)在工作布置和落实上存在较大差异,部分镇(街道)对安全用气保障项目的重视程度、组织力度和监管深度不足,尤其是在管道燃气用户改造工作方面,由于燃气公司本身掌握用户的住址、电话等信息,除海昌街道外其余镇(街道)并未统筹部署推进该项工作,由燃气公司自行开展宣传、施工人员自行上门更换,属地对项目实际完成情况掌握不清,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工作开展时因居民不清楚有此民生实事项目、误会工作人员推销而拒绝更换,或是因施工人员首次上门时居民不在家、后续未进行二次上门导致未完成更换,造成管道燃气用户更换进程缓慢。

2.施工队伍建设有待提升。本项目中四家燃气公司的施工队伍都存在劳务外包情况,公司虽对施工队伍进行培训和考核,但有的以罚代管,服务质量难以保证。根据《家用燃气灶具》强制性国家标准,施工人员在入户施工时对于使用不合格灶具的居民,可要求其更换为带熄火保护装置的合格灶具。同时,为鼓励居民更换不合格灶具,燃气公司制定了优惠措施(如人泰公司销售的80元和100元单灶分别低于市场价40元和58元,并可七天无理由退货)。但由于部分施工人员对安全用气常识宣传不到位、语气态度较差、信息传达不准确等原因,导致居民认为借此项目推销燃气灶具和自闭阀,不购买就不予更换管阀甚至停止供气。如新奥公司在入户施工时,部分施工人员存在利用民生实事搭售自闭阀的行为,对政府形象和公信力造成负面影响。项目实施以来有15件信访投诉人泰公司强买强卖、推销灶具,1件投诉人泰公司推销燃气报警器,2件投诉新奥公司强制要求换灶。问卷调查显示,有12.64%的居民反映工作人员有推销行为。

3.资金支付不够规范合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保障工作未完全按照项目有关要求进行落实,存在资金支付不够规范合理,资金支付不及时等问题:一是资金支付不规范。如许村镇未与项目实施方签订合同,仅凭项目实施单位的资金申请,通过镇长办公会议审议后就支付预拨款项。二是资金支付不及时。截至2023年3月,仅有许村镇和海洲街道2个镇(街道)向燃气公司预拨过资金,其余镇(街道)均未预拨和结算资金。

(三)长效管理机制有待健全

1.难点问题有待攻坚整治。截至2023年4月6日全市仍有约10,000户瓶装燃气户、约5,500户管道燃气户尚未更换,主要原因包括:一是房屋长期空置联系不上户主。二是装修环境布局影响改造实施,如金属波纹管的长度一般不超过2米,部分瓶装燃气用户家里的橡胶软管离灶具较远超过2米,不改变原有布局的情况下无法更换;又如部分管道燃气用户家里的橡胶软管埋在墙内老化黏连,拆除成本较高且新管子只能外露,导致用户不愿更换。除此以外,居民购买使用劣质灶台器具(不带熄火保护装置的灶具、猛火灶等)、瓶装燃气跨区域经营(主要集中在许村镇、长安镇)等问题仍然存在,造成燃气安全隐患。

2.改造成果有待进一步巩固。实地走访过程中发现,部分居民因更换金属波纹管后嫌火苗变小(原因是使用不合格灶具与更换后的合格管阀不适配)又换回原有的橡胶软管和减压阀,或是使用由橡胶软管连接的猛火灶。部分出租户及房东的安全用气意识不足,属地在规划和实施本项目时也未将管阀归属权限和监管责任落实到房东,导致一些出租户在退租搬迁时(许村镇和长安镇较多)将更换好的金属波纹管及减压阀拆卸带走,如长安镇肖王村工地附近外来人口流动率较高,管阀更换工作经常重复开展,安全隐患难以彻底消除。

3.智慧燃气平台建设有待加强。目前智慧燃气平台存在发展不够平稳、数据采集不够完善等问题,智能化程度和安全性水平有待提升。在本次实地走访时有居民反映家里煤气报警器报警,打民泰煤气客服电话要求处理,客服回复说要先报备,什么时候来处理不清楚,20分钟后民泰煤气公司仍未回复,智慧化应急处理能力较弱。又如新奥公司e城e家运营平台管理系统对用户信息采集不够完善,信息录入错误也未能及时更改,导致工作人员上门后找不到地址或是联系不到用户而无法提供相应服务。

四、相关建议

当前省、市正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为进一步提高燃气使用管理工作水平,抓好重点薄弱环节整治,有效防止各类燃气事故的发生,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提出以下建议:

(一)推进项目精细化管理

1.加强调研排摸,完善整体规划。项目开展前主管部门应加强调查研究和排摸规划,充分考虑人口流动、责任划分、长效管理等要素,加强规划前瞻性,完善项目顶层设计。进一步加大统筹组织力度,根据燃气企业前期入户摸排情况,掌握分析用户底数,认真编制工作计划,进行切块式、片区式、网格化管理,明确标准、细化方案,建立设施改造情况动态清单,提升项目实施效率。

2.加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社区电子屏、微信群等渠道广泛宣传,通过“用气安全知识进万家”、社区“小喇叭”喊话提醒等宣传活动,发放燃气安全手册、现场咨询解答等方式向居民宣传项目主要内容和安全用气常识,说明更换过程中可能涉及的打孔费等正常收费标准,为后续工作顺利开展打好基础。普及安全用气知识和隐患问题正确应对措施,提高全社会的安全防范意识,营造安全用气全民动员、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3.闭环解决诉求,筑牢安全防线。建立健全问题发现、上报、处置机制,对上门服务未解决的问题建立台账实施“销号管理”,结合日常维护检修对问题隐患查漏补缺、整改落实。通过组织培训学习等方式推动从业人员更新知识、更新理念、增强技能,提升燃气管道维修从业人员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燃气企业的技术服务水平和难点问题处置能力,保障终端燃气用户的安全。

(二)推进项目规范化管理

1.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多方监管。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要加强对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同合作,组织力量采用抽查等方式及时对改造工作进行验收,继续查漏补缺开展安全用气改造。建议主管部门联合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对燃气安全工作进行督查,抓好燃气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燃气企业对居民燃气用具、燃气设施设备及用气环境安全等情况加强巡检,对不合格燃气用具形成常态化监管机制,及时发现、上报和处置问题。

2.推动队伍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建议各燃气公司配齐配强专业人员,加强培训指导和队伍建设,强化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责任意识和服务能力。完善日常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工作台账记录,对人员分工、问题反映、处理情况进行详细记录,以便于绩效考核、奖优罚劣,加强正面榜样宣传和反面典型警示,禁止推销搭售等违规行为,增强从业人员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及时总结提炼安全用气保障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做法,梳理高质高效工作流程,提高施工质量及效率。

3.强化资金管理,规范支付行为。切实做好预算编制管理工作,推动项目预算精准细化编制。根据项目工作要求,统筹规范支付流程,严格执行岗位分离原则,确保资金支付安全合规。主管部门应会同财政部门、镇(街道)等主体及时推进资金结算和支付工作,对于2022年10月以来实施的改造工作,在明确时间节点的基础上,建议仍按照原方案由市财政、镇(街道)、燃气企业各承担1/3改造费用,并建立资金保障长效机制。

(三)推进项目长效化管理

1.整治攻坚难点,确保应换尽换。按照“全面、彻底、精准”原则,动态摸清全市居民用户底数,特别要对燃气用户灶、管、阀、警等使用情况进行再排查,对于客观条件造成的难点问题,引入专业队伍进行指导解决。依据最新燃气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对燃气用户的监管和执法力度,推行燃气器具使用年限强制报废制度,对于使用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燃气器具及相关配件的,燃气企业可通过适当让利、延长质保期等方式推动用户更换合格灶具配件,必要时采用停气等措施倒逼用户落实整改。重点关心老、残、病、孤老人员家庭和出租户聚集区域用气安全情况,定期上门查看用气情况,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教育。

2.建立复查机制,防范化解风险。多措并举、多方联动,建立燃气安全隐患“回头看”复查机制,努力做到存量隐患全部整改、增量隐患动态清零,有效防范遏制各类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属地政府应明确金属波纹管和带丝口减压阀的所有权归属为房东,落实《海宁市经营性自建房六项严管措施》,使用燃气的房屋产权人需与燃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否则不予供气,压实房东对于出租、经营房屋安全用气的监管责任,进一步巩固安全用气改造成果。主管部门应联合工商等部门加强对生产、运输、储存、销售、使用等各环节的执法检查,从源头阻断不合格燃气设施用具流入市场。采用监管平台自动监测和人工定期巡回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管道阀门、储气设施等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3.推进智慧管理,提高运营效率。建议主管部门推动智慧燃气发展,充分建设好、运用好维护好海宁市智慧燃气综合监管平台,增强燃气智慧化改造的支持力度,引导燃气用户通过手机APP、浙里办、支付宝小程序等应用,更加便捷地进行线上缴费、网上报修等问题处理,方便群众生活。燃气公司要加大智慧燃气平台的研发投入及应用力度,完善功能模块和操作流程,加强大数据监测,提高运营效率,守护居民用气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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