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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40/2023-79391 发文机关:市供销总社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3-09-13 10:32
责任部门:市供销总社 责任科室: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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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海宁市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加快实施基层组织赋能强基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的通知

海宁市供销合作总社文件

 

海供发〔202324

 

关于印发《海宁市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加快实施基层

组织赋能强基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的通知

 

所属各单位

现将《海宁市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加快实施基层组织赋能强基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宁市供销合作总社

2023年8月30日

 

 


海宁市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加快实施基层组织赋能强基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及《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推进基层组织赋能强基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全市供销基层组织体系建设,促进基层组织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海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从服务“三农”工作大局出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创新发展、开放合作;因地制宜、定向施策”的原则,充分运用市场化和信息化手段,以“421基层组织赋能强基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加快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努力把供销社打造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综合平台。

二、总体目标

大力实施 “421基层组织赋能强基三年行动计划”,着力打造一个贯通产加销的基层组织综合性为农服务体系,即:开展“四大赋能工程”(资产赋能、产业赋能、服务赋能、合作赋能),实现“两个10%增长”(主营业务收入年增长10%、利润总额年增长10%),形成“一社一品的主导经营板块”(每个基层组织新创一个经营发展项目)。到2025年新培育市级农业龙头企业4家,新发展限上服务企业4家,新成立产业农合联销售公司4家,年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达到20万亩次以上,基层组织逐步摆脱以租金为主要收入的经营状况,全部实现扭亏为盈,基本形成服务主体多元、服务领域全面、服务机制高效的为农服务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内容 

(一)资产赋能,托稳创业兴社基本盘。深入谋划,多形式、有针对性开展资产置换和改造盘活。各基层组织要抓住美丽城镇、美丽乡村建设和城镇有机更新的契机,积极争取将老旧资产置换到区域位置好的新资产,采用单位自筹、集团投资、村镇入股等多种方式,开发市场前景好、群众需求度高的服务城乡商贸和农产品流通新业态,促进资产保值增值和服务能力提升。力争三年内投入2亿元,新建经营性物业73000平方米以上。持续推进资产管理的制度化、数字化、信息化,严格落实资产和财务集中委托代理,全面建成“供销资产管理”数字应用,实现资产台账、租赁经营、安全生产闭环化、数字化管理。

(二)产业赋能,构建农资农机集成化服务体系。立足区域特色资源,锚定产业发展堵点难点,在为产业发展服务中实现自身赋能。整合农机农资农技经营和技术服务资源,强化联合合作,各基层组织要依托浙农现代农业(海宁)有限公司,重塑农资农机经营体系,托管镇街农事服务中心,开展农资直供、配方施肥、农机作业、统防统治、收储加工、农产品检测等集成化服务,织密全域农资配送和技术服务网络。领办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持续推进产业农合联实体化运作,围绕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组建实体化平台,建成葡萄等产业农合联销售公司。服务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行动,积极承接土地托管业务,发挥供销系统农机农资供应组织化、技术化优势,带头制定大田社会化服务标准和技术规范,实现生产资料可追溯、作业质量可控制、从业人员可考核,带动全市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提档升级,培育和打造“海宁供销 良田金扁担”农业社会化服务金字招牌。

(三)服务赋能,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务。围绕服务领域延伸、服务功能拓展、服务方式创新,积极融入全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加快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节点布局,补齐产地预冷保鲜设施短板。新建冷库8000平方米以上。联动交通、邮政等部门,推动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增强农产品上行效能。完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按照“星级文明规范市场”标准改造提升农批市场、马桥农贸市场,争取参与其他镇街农贸市场的建设改造、运营管理,提升农产品物资保障和供应水平。持续推进区域公用品牌影响力,出台“海宁农珍”规范标准,完成商标注册。与省农科院蔬菜所建立战略合作,鼓励和支持基层组织抱团建设农产品生产基地,与国资合作共建农产品供应链公司,与本地大型商超构建产销对接长效机制,全面融入农产品供销新赛道。基层组织新建果蔬生产基地1000亩以上。

(四)合作赋能,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服务。因地制宜、借势借力,加强系统内外合作,开展为农服务业务和涉农项目建设。深度参与“无废城市”“无废乡村”建设,探索与国资合作,建设集可回收物、园林垃圾、一般工业固废、装修垃圾、大件垃圾、秸秆为一体的综合收运处置体系,推动基层组织参与到农药包装废弃物、废弃农膜等农业废弃物回收体系,支持基层组织取得可降解农膜特许经营权,确保农药包装废弃物、废弃农膜回收率分别到达95%、92%,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秸秆离田利用5万吨以上。

四、保障措施

基层组织是供销合作社开展为农服务的前沿阵地,是供销合作社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关键所在。要站在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赋予供销合作社的重要使命、推进“三农”工作和供销社发展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意义,以赋能强基为抓手,着力打造成为同农民利益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运作更有效的基层组织,成为推动全市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

(一)加强组织领导。总社成立基层组织赋能强基三年行动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强化统筹协调和资源调配。每年安排不少于2次党委专题会议,到基层组织召开,现场解决基层组织综合发展问题。各基层组织要结合属地农业发展需求,制定本单位的赋能强基具体实施计划,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自身建设加快发展。

(二)强化督考机制。改革基层组织班子绩效评价和薪酬机制,加大经营发展能力考核,将发展经营项目、经营收入、净利润、人均利润率、净资产收益率作为年度综合业绩考核的主要内容,与基层组织班子成员和员工薪酬挂钩。实行基层组织赋能强基三年行动清单化、项目化、责任化管理,推行“月督查、季观摩、年考评”机制。

(三)加大资金支持。抢抓深化农村“三位一体”改革实施县的机遇,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对供销社基层组织建设的支持,加强部门沟通协调,综合运用财政扶持资金、省供销社扶持资金等各种渠道,加大对基层组织为农服务功能建设的支持。社有发展基金向基层组织倾斜,每年社有发展基金安排不少于150万元用于扶持基层组织发展经营项目。

(四)注重人才建设。按照德能兼备、清正廉洁的要求,大胆选拔任用干部,选拔任用优秀人才向基层一线倾斜。实施社有企业与基层社负责人交流任职机制,探索招引村书记担任基层社负责人。实施“英才计划”,建立年轻干部和经营骨干招引、培养机制,开展定向交流、挂职锻炼和集中轮训,依托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每年组织专题培训班。改革用工制度,出台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和推优晋升机制。

(五)营造浓厚氛围。及时梳理总结基层组织赋能强基行动实施过程中的实践经验和典型案例,每年选取一批符合条件的基层组织作为赋能强基建设单位,通过抓样板、树典型,打造一批示范标杆。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报道新经验、新成效,推广可复制、可操作的成熟经验,营造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形成供销社综合改革的强大气场,汇聚起全社会关心和支持供销社改革与发展的良好氛围。

 

 

 

 

 

 

 

 

 

 

 

 

 

 

 

 

 

 

 

 

 

 

 

 

 

 

 

 

 

 

抄送:浙江省供销社、嘉兴市供销社。

海宁市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室           202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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