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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59/2023-82195 发文机关:海洲街道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01-18 14:38
责任部门:海洲街道办事处 责任科室:海洲街道综合信息指挥室
所属栏目:其他信息 访 问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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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人民政府海洲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

各社区(村)、企事业单位,街道机关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浙政发〔2023〕11号)、《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五次经济普查的通知》(嘉政发〔2023〕6 号)和《海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海政发〔2023〕17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海洲街道经济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为民普查,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高质量完成普查各项任务,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反映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准确把握经济运行新变化。

二、普查工作安排

(一)普查对象和范围。普查的对象是在街道辖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二)普查内容和时间。普查内容主要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

三、普查组织实施

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属地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成立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组长的海洲街道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办、人力社保站),负责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

各社区(村)要建立相应的普查工作小组,认真组织实施本区域普查工作,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全力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四、普查经费保障

普查所需经费,按照现行经费渠道由市镇两级共同负担,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各社区(村)根据工作需要,可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商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稳定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五、普查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奖惩的依据。各社区(村)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对在普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等行为,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

(二)确保数据质量。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街道普查机构要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和岗位责任制,完善普查数据质量追溯机制,严肃普查纪律,坚决杜绝各种人为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采用有效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确保普查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和使用的安全。

(三)创新手段方式。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电子证照信息等在普查工作中的应用,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组织开展线上线下业务培训,支持普查对象通过网络自主报送普查数据,提高普查数据处理效能。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普查工作小组要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充分发挥各类宣传载体作用,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全社会积极参与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海洲街道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海宁市人民政府海洲街道办事处

20235月19

附件

 

海洲街道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曹俊浩

副组长:  

成员单位:经济发展办公室、综合信息指挥室、党建工作办公室、城市建设办公室、农业农村办公室、财政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海洲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办、人力社保站),郭浩兼任办公室主任,朱琰兼任常务副主任。经济普查完成后,领导小组自动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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