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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宁市推进高水平县级医院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09 10:38 信息来源:市卫生健康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海宁市推进高水平县级医院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已经市政府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8日    

海宁市推进高水平县级医院建设三年

行动方案(2023年-2025年)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政府主导、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原则,强化县域医共体引领带动作用,深入实施高水平县级医院建设三年(2023年-2025年)专项行动,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扩容和均衡布局,优化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增强三级医疗机构服务效能,全面建设高水平县级医院,奋力打造具有海宁辨识度的“两个先行标志性成果。到2025年,市人民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达到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标准,全市三级医疗机构数量嘉兴市第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全市总诊疗量比例达50%以上,医院人工智能应用覆盖率100%,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占比达35%以上,人员费用占费用总额比重达45%左右,医共体牵头医院均达到三级医院能力水平,县级医院高水平发展格局基本形成,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典范城市提供健康保障。

  二、主要措施

  (一)硬件设施提升改造行动。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坚“一院一策”,按照“整体迁建一批、提标扩容一批、综合改造一批”的思路,推进市镇村三级医疗机构合理扩容和内部空间优化,加快全市医疗机构基础设施标准化与绿色低碳建设。到2025年,市镇村三级公立医疗机构硬件设施基本完成改造提升。县域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床位达到3.7张/千人,床均建筑面积不小于《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建标110-2021)规定。

  2.强化医疗设备配置。根据全市人口数量以及医疗服务需求,市镇两级着力提升大型医疗设备配置。到2025年,各医疗机构适度超前提高医疗设备配置标准,全面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符合规划的设备购置财政投入补助措施。除海洲、硖石街道外,其余各镇(街道)卫生院均配置CT等大型医疗设备。

  (二)医疗技术能力攀登行动。

  1.提升医疗技术服务水平。紧抓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不断深化省市医院合作成效,创新合作方式,引导市级医院错位齐步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县域医共体建设,以常见病、多发病为重点,不断提升市域内诊疗能力和县域内就诊率。到2025年,各市级医院基于省DRGS标准的CMI值、RW≥2、三四类手术占比等医疗服务能力指标明显提升,公立医院中三级医院床位占比达60%以上,出院患者手术占比、微创手术占比、三四类手术占比分别达到35%、15%、15%以上。

  2.建强危急重症医疗救治中心。强化全域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等急诊急救五大中心建设,强化儿科人才培引力度,提升救治能力加强医共体成员单位全-专科、特色专科建设力度畅通急危重症紧急救治通道。到2025年,市人民医院创伤中心达到国家标准版创伤中心医疗能力,市中医院、市中心医院完成胸痛、卒中、创伤三大中心创建并通过认证,基层医疗机构胸痛单元建设实现全覆盖;建成省级标准化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新生儿救治中心。全市急救平均反应时间保持在11分钟以内,实现一体化综合救治服务患者信息院前院内快速共享。

  3.推进传染病诊治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市传染病定点医院(市人民医院)传染病诊治能力。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室建设,强化呼吸、感染、消化、重症医学等配套专科建设,健全传染病常规筛查、实验室及影像检查、患者留观和住院治疗等功能,扩增重症监护床位,确保相关实验室具备全市常见传染病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应急医疗救治能力。健全传染病院前急救转运体系,提升突发疫情病区快速转换能力。加强临床医务人员公共卫生知识培训,提高流行病学、传染病、医院感染等风险预警意识。

  (三)人才学科强基提质行动。

  1.优化人才招引政策。完善县域人才招引培育政策,科学设置分类引才目录,建立健全人才薪酬、奖补和激励机制,积极申报省市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通过柔性引才、退休人员返聘等方式,拓宽引才渠道。优化医学紧缺人才和高层次急需人才引培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医学硕士、博士和高级职称专家予以人才激励政策。每年引育硕博人才35到2025年,力争新增省“551”卫生高层次人才2名,入选嘉兴市“星耀南湖”卫生健康拔尖人才2,新增市级各类中医药人才5名,省级中医药人才1名。

  2.强化人才高质量培养培训。开展市级医疗机构骨干专科医师培训,提升市级医院医师专业技能和临床服务能力。综合性医院建立相同类别执业医师轮转重症、传染、急诊等重点科室和人员储备制度。全面推动在岗医务人员学历提升,加大绩效引导力度,实施学历深造奖励计划,开展同等学历申请硕博士学位培养计划。到2025年,市级医疗机构注册执业医师中硕士及以上学历占比不低于10%,博士不少于5名。

  3.加强市级医院学科建设。按照强核心专科、抓重点专病、补薄弱专科原则,做强呼吸病学、心血管病学、神经病学、中医肿瘤学等现有重点学科推广内镜介入等微创手术和多学科诊疗(MDT)、中西医结合诊疗等模式。积极释放省市合作办院优势,依托托管合作机制,推动科研合作,促进成果转化,提高科研联合攻关能力。到2025年,争创省级临床重点医学(培育)学科2个嘉兴市医学重点(扶持)学科5个(西医3个、中医2个)、嘉兴市重点专科2个(西医1个、中医1个);培育海宁市重点学科15个;成功立项省部级课题3个,卫生技术人员立项科研项目科研经费100万元争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零突破

  (四)医院管理科学高效行动。

  1.提升医院运营管理能力。围绕人、财、物、技等核心资源,聚焦关键环节和流程管控,加强全面预算管理。综合运用医院评审评价、医疗质量绩效分析、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等方式,推进业务管理、基础设施运行管理与经济管理深度融合。加强医院内部绩效管理,强化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薪酬分配挂钩。实施市级医院管理人才培训计划。到2025年,市级医院流动负债占总资产的比例小于30%。

  2.强化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完善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形成纵向覆盖社区卫生服务站,横向覆盖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全域医疗质量管理控制体系。全面推进单病种及临床路径管理、DRGs质量与绩效评价管理、不良事件管理、VTE防治管理、处方点评管理、毒麻精药品管理、检验检查适宜性及耗材点评管理等制度建设。健全完善院、科两级责任管理体系,医共体内部全面实行医疗质量安全同质化监管制度。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严格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管理。扩大处方审核和点评范围,促进合理用药。加强实验室室内质量控制和室间质评。

  (五)县域能力整体强化行动。

  1.增强医共体辐射带动作用。以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中心医院为龙头,深化医共体“一家人、一本账、一盘棋”改革,拓展延伸医共体“两员一中心一团队”工作模式,健全医疗机构与疾控、妇幼、精神卫生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和业务融合,加快提升成员单位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持续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支持服务人口较多、规模较大的镇(街道)所在地医共体成员单位创建二级乙等以上医疗机构到2025年,至少1家卫生院达到二级乙等以上医院能力,新建投入使用的基层卫生院全部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推荐标准,1家已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社区医院建设,卫生院床位使用率达到70%以上,村级医疗机构规范化率达到100%

  2.完善多元化医疗服务格局。社会办医院设置实行指导性规划,鼓励优质社会资本举办有品牌特色、专业学科优势的高端专科、国际化医疗机构,优先支持在康复养老、安宁疗护等相对短缺领域提供专科医疗服务。加强对健康产业的规范引导和执法监管,促进依法执业、规范管理和健康发展。依托浙大国际合作教育样板区建设,加快推进浙大国际医学中心、浙大口腔医院海宁院区建设,引进至少1家世界排名前20的国际知名医院或医疗中心开展合作,打造辐射长三角甚至全国的高质量一流专科医院,带动实现整体县域医疗服务能力提升的区域影响力。到2025年,引进特色明显、在长三角有影响力的国际化专科专病医疗机构2家。

  (六)智慧医院培优增效行动。

  1.打造整体智治的县域“健康大脑”。深化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数字化改革,完善“健康大脑”体系,构建市镇村三级健康地图,形成区域疾病图谱与个人健康画像,实现全民全程数字化管理。推广“浙医互认”“浙里急救”“浙里护理”“浙里健康e”“浙里中医”等重大应用全面接入市级医疗机构。推进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云诊室”建设和人工辅助诊断技术应用。到2025年,数字化改革重大应用在基层普及率达到100%,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云诊室”实现全覆盖。

  2.全面推进智慧医院建设。推进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和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集成医院医疗、护理、患者服务、运营管理等系统,建立医院智慧管理数据库和信息系统。加强患者信息互联共享,通过数字应用为患者提供候诊提醒、智慧预约、智慧结算等服务。到2025年,三级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全部达到5级二级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达到3级以上。

  3.持续推进县域医疗信息互联互通。积极建设数字医共体,推动医疗健康数据标准化,实现医共体医疗健康信息统一集中储和管理,实现成员间信息与数据联通共享。加快提升市域影像、心电、检验中心医疗数据质量。实施医疗数据实时共享,推动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等模式有效建立。到2025年,三级医院和全市全民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达到四级水平。

  (七)体制机制改革深化行动。

  1.完善财政补偿机制。落实对公立医院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补贴、公共卫生服务等投入政策。严禁违规新增举借长期债务,加快化解市级公立医院开展基本建设、购置设备形成的存量长期债务。到2025年,实现2020年底前形成的存量长期债务全部化解。

  2.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深化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每年开展调价评估,对符合条件的按程序开展价格调整工作。规范医疗服务项目准入办法,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在价格调整总量范围内,突出重点、有升有降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到2024年,完成基层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理顺基层医疗机构与公立医院比价关系。到2025年,市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占比达到35%以上。

  3.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医保支付方式,合理拉开不同等级医疗机构间(含医共体内成员单位)报销比例。完善结余留用、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住院费用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点数法付费,扩大同病同价病组范围。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持续拓展在线支付功能。逐步提升县域医保基金支出占比。落实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医保支付政策。

  4.推进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深化医疗卫生单位高级职称自主评聘改革,落实牵头医院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自主评聘改革政策。县域医共体的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可以按照不高于牵头医院等级标准核定。县域医共体新增的中高级岗位预留一定数量,用于引进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同时向基层和急诊、儿科、传染、重症等一线业务科室倾斜。

  5.推进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两个允许”要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医院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需要,科学合理制定级公立医院薪酬标准。健全级公立医院薪酬总量专项激励机制,增加薪酬总量不计入薪酬水平和总量核定基数。到2025年,市级公立医院在收支平衡前提下,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达到45%左右

  6.深化综合监管制度改革。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体系。常态化实施医疗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加强医疗机构医保自律管理,持续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深入开展星级法治医院建设,建立健全依法执业管理体系和“一承诺三制度”(依法执业承诺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制度、提醒告诫制度、依法执业述职制度),提升公立医院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行、依法执业水平,实现公立医院三星级及以上星级法治医院全覆盖。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落实高水平县级医院建设各任务。市级医院制定医院建设发展三年计划,加强资源配置,明确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等具体举措。坚持把党建工作贯穿高水平县级医院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推进清廉医院建设五年行动,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医院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部门协同。市级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卫健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力度。市委编办健全市级医院和医共体编制管理政策。市财政局健全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发挥财政投入引导和激励作用。医保完善医保支付和价格政策,落实医疗机构差别化的医保支付比例和起付标准。人力社保完善医疗机构人员岗位设置、职称晋升办法和薪酬制度。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建设等部门加大对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

  (三)加强考核评估。建立以重大医改政策落实情况、县域就诊率和群众满意度等重要评价指标完成情况为核心的考核评估机制,将高水平县级医院建设情况与相关项目财政补助挂钩。积极探索建设经验,形成有原创性、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相关部门加大支持力度,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精准支持。

  (四)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正确舆论导向,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做好政策解读和信息发布工作,加强正面典型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高水平县级医院建设的良好氛围。

 

  附件:高水平县级医院建设重点工作清单

 


附件

高水平县级医院建设重点工作清单

主要行动

具体任务

年度目标

职责部门

硬件设施提升改造行动

加强基层设施建设

到2023年,启动市人民医院二期项目、市二院改扩建工程、市中医院硖石分院(硖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异地新建项目和长安镇卫生院辛江分院改造项目开工建设;袁花中心卫生院、长安镇卫生院异地新建项目投入使用;

到2024年,启动市中医院改扩建项目二期、市中心医院急诊中心改扩建工程;

到2025年,市中医院硖石分院(硖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投入使用。

市卫健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自规局、市住建局、相关镇(街道)

强化医用设备配置

到2025年,各医疗机构适度超前提升医疗设备配置标准,全面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符合规划的设备购置财政投入补助措施。各镇(街道)卫生院均配置CT(海洲、硖石街道除外)。

市卫健局、市财政局、

相关镇(街道)

医疗技术能力攀登行动

提升医疗技术服务水平

到2023年,市人民医院达到三甲技术水平标准;市四院、市妇保院创建三级乙等专科医院;康华医院通过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复评。

到2025年,各市级医院基于省DRGS标准的CMI值、RW≥2、三四级手术占比等医疗服务能力指标明显提升,公立医院中三级医院床位占比达60%以上,出院患者手术占比、微创手术占比、三四级手术占比分别达到35%、15%、15%以上;市人民医院争创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整体实力居全省县级医院前十强,力争在全国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排名达A,CMI综合指数进入全省三乙医院前五名;市中医院力争在全国中医医院绩效考核中保持排名在B+;市中心医院达到三级乙等综合性医院技术水平,打造“西片医疗中心”。

市卫健局

建强危急重症医疗救治中心

到2023年底,市人民医院创伤中心通过国家认证,市中心医院胸痛中心争取通过国家级基层版认证。

到2025年底,市中医院、市中心医院完成卒中、胸痛、创伤三大中心标准化创建;建成省级标准化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各1家。全市急救平均反应时间保持在11分钟以内。

市卫健局

推进传染病诊治

能力建设

到2023年,完成市级医院重症监护床位扩增计划。

市卫健局

人才学科强基提质行动

优化人才招引政策

每年引育硕博人才35名。到2025年,力争新增省“551”卫生高层次人才2名,入选市“星耀南湖”卫生健康拔尖人才2名,新增市级各类中医药人才5名,省级中医药人才1名。

市卫健局、市财政局、市委编办、市人社局

强化人才高质量

培养培训

到2025年,市级医疗机构注册执业医师中硕士及以上学历占比不低于10%,博士不少于5名。

市卫健局、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加强市级医院学科建设

到2025年,争创省级临床重点医学(培育)类学科2个,嘉兴市医学重点(扶持)学科5个(西医3个、中医2个),嘉兴市重点专科2个(西医1个、中医1个),培育海宁市重点学科15个,省部级课题3个,卫生技术人员立项科研项目科研经费≥100万元,争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零突破。

市卫健局、科技局

医院管理科学高效行动

提升医院运营管理能力

到2025年,收支平衡公立医院占比达到100%,市级医院流动负债占总资产的比例小于30%。

市卫健局、市财政局

强化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

到2025年,建立纵向覆盖社区卫生服务站、横向覆盖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全域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

市卫健局

县域能力整体强化行动

增强县域医共体

辐射带动作用

到2025年,新建投入使用的基层卫生院全部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推荐标准,床位使用率稳步提升,至少1家卫生院达到二级乙等以上医院能力,村级医疗机构规范化率达到100%。

市卫健局、各镇(街道)

完善多元化医疗

服务格局

到2025年,引进特色明显、在长三角有影响力的国际化专科专病医疗机构2家。

市卫健局、市发改局

智慧医院培优增效行动

打造整体智治的县域“健康大脑”

到2025年,数字化改革重大应用在基层普及率达到100%,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云诊室”实现全覆盖。

市卫健局、市财政局

全面推进智慧医院建设

到2025年,三级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达到5级,二级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达到3级以上。

市卫健局

持续推进县域医疗信息互联互通

到2025年,三级医院和全市全民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达到四级水平。

市卫健局

体制机制改革深化行动

完善财政补偿机制

到2025年,实现2020年底前形成的存量长期债务全部化解。

市财政局、市卫健局

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2025年,市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占比达到35%以上。

市卫健局、市医保局

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到2025年,合理拉开不同等级医疗机构间报销比例,逐步提升县域医保基金支出占比。落实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医保支付政策。

市医保局、市卫健局

推进人事管理制度改革

到2025年,定向培养医学生不少于90名,儿科专业不少于15名。

市卫健局、市委编办

推进薪酬制度改革

2025年,市级公立医院在收支平衡前提下,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达到45%左右

市卫健局、市人社局

深化综合监管

制度改革

2025年,公立医院三星级及以上星级法治医院全覆盖。

市卫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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