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打造公平公正的安全生产法治环境,根据《嘉兴市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事前告知办法(试行)》,现将10月份列入《海宁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的检查对象和检查内容集中公告如下,请相关单位自觉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切实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到位、培训到位、管理到位、应急措施到位,并积极配合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开展执法检查。 浙江万方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海宁中龙印染有限公司 浙江伟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海宁市利达纺织有限公司 海宁百丽丝染整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超纶新材料有限公司 海宁众恒经编染整有限公司 浙江华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汉诺威服饰有限公司 海宁市奥特斯新材料有限公司 浙江卡麦隆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狮子食品有限公司 海宁市利达纺织有限公司 海宁市布坤纺织有限公司 重点检查内容: 重点执法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主要包括: 1.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2.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3.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用于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4.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人员及其履职情况; 5.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设置安全公示、警示的情况; 6.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7.进行吊装、动火、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并落实相应安全措施的情况; 8.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演练应急预案的情况; 9.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0.对委外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 11.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12.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